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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2-023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西藏米林县人民政府签署10万头藏香猪 养殖项目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合作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意向书在实施过程中会因行业政策、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管理风险等的不确定性而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意向书及相关正式协议的生效及实施,尚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能否顺利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另外,本意向书的有关条款的落实还需获得相关政府部门审批。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对该项目占用区域进行规划,在签署本意向书后,公司将开始对项目区域进行总体规划。 一、项目概述 为了丰富公司高端生猪品种,经友好协商,2012年4月14日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西藏米林县人民政府签署了《10万头藏香猪养殖项目合作意向书》,投资建设藏香猪养殖项目。 二、项目投资背景及意义 (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科学饮食、健康生活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人们对于猪肉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司成立专项小组多次实地考察,经公司管理层研讨,初步选定藏香猪项目作为公司进军高端肉制品领域的重要产品。 (二)藏香猪作为我国唯一的放牧型猪种,长年生长在交通闭塞、四季区别不大、气候严寒的高海拔地区,体格健壮,心肺功能发达,具有极强的抗病力和抗寒力。同时作为食草类猪种,藏香猪以食用野生植物和藏药材为生,不仅节约了粮食,解决了人畜争粮的矛盾,同时饲料中不含抗生素和添加剂,保证了肉质的安全。藏香猪猪肉肉质鲜美,营养丰富,富含多种氨基酸和微量元素,脂肪含量低,被称为“高原之珍”,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 (三)公司倡导绿色、生态养殖,拟对猪群进行野外放养,保留了藏香猪原有的生活习性和营养价值。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顺应了市场对高端、营养、无公害猪肉制品日益扩大的消费趋势。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升产品档次,同时藏香猪产品定位高端市场,行情波动小,在公司逐步扩大高端肉制品领域市场份额的同时,保持稳定的收益。 三、合作意向书主要内容 (一)基于公司发展和市场需求,公司拟在米林县实施藏香猪养殖项目,同时建设与之配套的生猪屠宰场和饲料厂。预计总投资约3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约10万亩。 (二)米林县人民政府成立项目指挥部,对本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协调处理公司项目建设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四、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资金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五、风险因素 经过综合分析,公司认为本次投资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 1、资金财务风险:本项目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 2、盈利能力风险:藏香猪属我国地方性品种,消费者对其认知和接受程度可能存在局限性,项目能否实现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3、产能扩张风险:尽管公司制定项目规划是建立在对市场的谨慎分析基础之上的,但能否按期实施后续产能扩张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4、异地管理风险:米林县地处西藏,地理位置偏远,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存在一定的异地管理、运营风险。 5、行业政策风险:本项目主要从事的是藏香猪养殖,国家对生态养殖方面的政策因素、外部环境变化,带来行业政策不确定风险。 六、本合作意向书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作意向书对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成果尚无重大影响,该投资意向若能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高端肉制品业务的发展,从而提升公司市场的整体竞争实力。 七、其他 公司将根据本意向书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2-024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17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现场会议举行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2年4月6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王晓武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建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正文详见2012年4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年产5万吨有机肥生产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阮喜英女士合作投资2000万元,在新郑市薛店镇建设年产5万吨有机肥生产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年产5万吨有机肥生产项目的公告》详见2012年4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河南雏鹰元野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1400万元与阮喜英女士共同设立河南雏鹰元野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河南雏鹰元野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出资占比70%,阮喜英女士出资600万元,占比30%。并委托阮喜英女士负责办理河南雏鹰元野科技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相关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河南雏鹰元野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2012年4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2-025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2 年 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1年 4月 6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松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正文详见2012年4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2-027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建设年产5万吨有机肥生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阮喜英女士共同出资2000万元,在新郑市薛店镇建设年产5万吨有机肥生产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2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建设年产5万吨有机肥生产项目的议案》。《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2年4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400万元出资,阮喜英女士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00万元出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拟定名称:河南雏鹰元野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河南省新郑市薛店镇; 4、拟定经营范围: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料、生物菌微量元素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农药增效助剂的生产及销售(以工商核准为准)。 股东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比例: ■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在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生态农业的大背景下,利用公司养殖场产生的粪便等原料,建设有机肥生产项目,不仅可以科学利用公司养殖场畜禽粪便,有效地解决养殖场排泄物的利用问题,而且可以通过投产有机肥应用于农业生产,生产环保无污染的生物有机肥,延伸和完善公司绿色产业链,在提高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增加自身的经济效益,最终实现畜牧业扩张与种植业增收的协调发展。 (二)本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 1、政策风险 有机肥项目是高科技项目,若国家政策及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尤其是增值税率与所得税进行调整,将会对项目的实施产生较大影响。 2、市场风险 目前国内有机肥需求空间较大,但行业内企业数量增加较快,从而会导致有机肥的供给迅速增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3、管理风险 有机肥生产项目的运作方式可能与公司养殖项目存在一定差异。项目完成后,由于企业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的差异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管理风险。 四、公司将及时公告项目进展情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建设年产5万吨有机肥生产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设年产5万吨有机肥生产项目,将科学利用公司养殖场畜禽粪便,生产生物有机肥,延伸和完善公司绿色产业链,在提高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增加自身的经济效益。我们一致同意该项目的实施。 六、备查文件 1、《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年产5万吨有机肥生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2-028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河南雏鹰元野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阮喜英女士共同出资设立河南雏鹰元野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2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设立河南雏鹰元野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2年4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阮喜英,女,原河南省化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从事化学工程科研工作近20年,与河南省农科院有多项科研开发项目,有丰富的科研经验和开拓创新能力,2010年获得了“中国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2011年获得了“河南省科技兴农先进个人”的称号。 阮喜英女士于2001年设立郑州标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料、生物菌微量元素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农药增效助剂的生产及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河南雏鹰元野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郑州标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业务终止并办理注销手续,以避免同业竞争。 阮喜英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1、拟定名称:河南雏鹰元野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河南省新郑市薛店镇; 4、拟定经营范围: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料、生物菌微量元素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农药增效助剂的生产及销售(以工商核准为准)。 股东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比例: ■ 四、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随着公司养殖规模的持续扩大和经营实力的不断提升,公司正逐步打造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生猪养殖、屠宰加工、有机肥生产、蔬菜种植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综合体经营模式,不断健全产业链,拓展公司上下游业务领域,从而使公司能够有效控制生产成本、保障食品安全、提升盈利水平和竞争力。 公司投资设立河南雏鹰元野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打造绿色养殖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成为公司又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公司设立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未与阮喜英女士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关于设立河南雏鹰元野科技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立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综合体经营模式,不断健全产业链,拓展公司上下游业务领域,从而使公司能够有效控制生产成本、保障食品安全、提升盈利水平和竞争力。我们同意公司与阮喜英女士共同设立河南雏鹰元野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 六、备查文件 1、《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2-029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 2012年4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2年4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4.05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67,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34,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4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4月2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4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2年4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4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高管锁定股、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五、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2年4月24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34,000,000股摊薄计算,2011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元。 八、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公司地址:河南省新郑市薛店镇世纪大道公司办公区 3、咨询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吴易得 证券事务代表:贡妍妍 4、咨询电话:0371-6258 3588 / 6258 3825 传真:0371-6258 3825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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