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邢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建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资产总额 (元) | 970,260,978.97 | 952,209,305.95 | 1.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元) | 888,452,250.70 | 873,441,820.64 | 1.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 6.25 | 6.15 | 1.63%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6,262,799.46 | 9,001.14%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股) | 0.26 | 4,661.40% |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67,503,231.78 | 60,169,469.96 | 12.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010,430.06 | 14,780,438.13 | 1.5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56 | 0.1041 | 1.4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56 | 0.1041 | 1.4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0% | 1.77% | -0.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0% | 1.77% | -0.0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34.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25.10 | |
合计 | -1,108.90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124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富华远东有限公司 | 24,537,88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54,894 | 人民币普通股 |
新疆实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 2,300,247 | 人民币普通股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99,876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丹华 | 1,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47,036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惠如 | 722,191 | 人民币普通股 |
兴华证券投资基金 | 699,893 | 人民币普通股 |
沈素芳 | 545,141 | 人民币普通股 |
何伟 | 500,045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
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
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襄樊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70,560,000 | 0 | 0 | 70,560,000 | IPO前发行的股份 | 2013年1月20日 |
合计 | 70,560,000 | 0 | 0 | 70,560,000 | -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5、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5.80万元,同比少支付1,527.58万元,下降76.63%,主要是报告期购买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大幅减少。
16、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2.22万元,同比增加774.83万元,增长256.05%,主要是报告期收回办理信用证的保证金大幅增加所致。 |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2012年一季度,公司受到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企业成本压力加大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加大大客户开拓力度,优化产品结构,加快新产品开发,使一季度销售收入继续保持稳健增长,经营业绩同比稳中有升。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6,750.32万元,同比增长12.1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01.04万元,同比增长1.56%。
2012年公司以“开拓开发、稳定提升、做大做强”为指导思想,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快开发新产品,稳定工艺和品质,全面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快速提升,保障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2、襄樊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颜家圣、刘晓珊、陈崇林、吴拥军、康进、林庆发和徐遵立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除上述已作出承诺的襄樊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骆宗明、张军和张桥 |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新仪元公司的股权。
3、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新仪元公司的股权。 | 股东遵守承诺,没有违背承诺的行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邢雁、王立典、颜家圣、刘晓珊、陈崇林、黄兆辉、吴拥军、肖向锋、余岳辉、贾华芳、陈章旺、林庆发、徐遵立、张永、康进)以及一届董事会董事林钟高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1)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2)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分别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3)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含第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将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含第十二个月)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前款承诺。 | 信守承诺,没有违背承诺的行为 |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8,805.30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63.46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566.11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25万只大功率半导体器件技术升级及改扩建 | 否 | 26,500.00 | 26,500.00 | 1,763.46 | 17,566.11 | 66.29% | 2013年01月20日 | 1,204.16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6,500.00 | 26,500.00 | 1,763.46 | 17,566.11 | - | - | 1,204.16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0.00 | - | - |
合计 | - | 26,500.00 | 26,500.00 | 1,763.46 | 17,566.11 | - | - | 1,204.16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截止2010年3月1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313.85万元,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闽华兴所(2010)专审字H-001号《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确认,依据本公司第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313.85万元。2010年3月23日,本公司已将313.85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专户存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3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份14,208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共计派发8,524.8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2男4月6日,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12年4月10日在证监会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刊登了《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