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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莉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凃立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丽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比年初数增加71.17%,主要原因是隧道投资补贴款增加; 2、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59.29%,主要原因是应付工资减少; 3、应付股利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根据2012年2月20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决议,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股利11,469,900 元,本报告期内该股利尚未实施完毕; 4、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45.80%,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计提的税款相应减少; 5、管理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76.54%,主要原因是中介费用较同期增加; 6、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58.69%,主要原因是应收款项增加,计提的坏账损失相应增加; 7、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86.82%,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少; 8、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47.04%,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 9、少数股东损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74.77%,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净利润减少; 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66.67%,主要原因是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使得房地产销售利润下降;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99.31%,主要原因是受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使得房地产销售收入下降; 12、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原因同上;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86.41%,主要原因是支付的隧道工程尾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724.20%,主要是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因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针对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股票已自2012年1月20日起临时停牌,且于2012年2月3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2012年1月20日、2月3日相关公告) 2012年3月16日,本公司收到《省国资委关于武汉市水务集团与武汉控股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可行性分析报告预审核意见的函》,湖北省国资委已原则同意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2年3月19日相关公告) 2012年3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议案内容,并于3月20日对外披露,公司股票已于3月20日复牌。(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2年3月20日相关公告) 2、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已对武汉仲裁委(2011)武仲裁字第00750号裁决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前述裁决书,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详见《中国证券报》2012年2月4日相关公告) 3、经公司研究决定,从2012年3月5日起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增加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2年3月5日相关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除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所做出的特殊承诺外,公司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没有做出其他承诺事项。 股改的特别减持承诺及现金分红承诺已履行完毕,且充分披露;关于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公司将结合发展及相关的政策法规逐步推进。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莉茜 2012年4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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