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2-012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4月16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和委托出席9人,任伟林董事委托冯鹏熙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和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瑞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正、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认真审议,选举熊瑞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刘守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会议由新当选的董事长熊瑞忠先生继续主持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下列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熊瑞忠先生担任,副董事长刘守根先生、董事冯鹏熙先生、董事任伟林先生、独立董事金乃辉先生担任委员; 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张奋勤先生担任,董事长熊瑞忠先生、董事樊园莹女士、独立董事金乃辉先生、独立董事罗飞先生担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罗飞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张奋勤先生、董事明华女士担任委员。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情况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共计实现母公司净利润116,588,357.51元,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共计23,317,671.50元,加上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9,829,111.51元。 拟提议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39,6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90,229,111.51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经营预算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银行授信及贷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度经营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5亿元,申请经营用银行贷款总额不超过2亿元,并同意使用公司的资产作质押或抵押。在董事会闭会期间由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和贷款额度内批准按银行要求办理申请授信及贷款的相关手续。如有对外投资项目需要银行贷款的,另行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武汉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55万元,公司不承担其差旅等其他费用。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三、四、五、七、八、十一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2-013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4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认真审议,选举黄笑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同第六届监事会。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1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通过各项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监督,对本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监事会并无异议,认为本公司于本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和内控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本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均认真履行职责,并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与其 他会计资料,认为本公司的财务账目清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并无发现问题。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1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报告期末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发现内幕交易以及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本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第三项议案,尚需提请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2-014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一次董事会和公司第六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现就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内容报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2年5月16日(星期三)上午9点30分 3. 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 会议期限:半天 二、会议审议议题 1. 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 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 公司201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 截止2012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2年5月1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30--- 4:30)。 3. 登记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7-67840279 传 真:027-67840274 联 系 人:谢萍 邮政编码:430074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 托 指 示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另: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有 □没有; 若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同意 □反对 □弃权。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