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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季度报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公司董事长胡运钊先生,总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烨先生及公司财务总部主管熊雷鸣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由于本公司属于证券业金融企业,持有、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故本公司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作为经常性损益项目,不在非经常性损益表中列示。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大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3月22日,长江证券超越理财量化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募集资金为565,691,959.69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的金额为16,476,464.85元,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55号文核准。 2012年1月19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2]95号文件批复,核准公司设立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主题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目前该计划尚未开始募集。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1年7月26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净资本担保承诺书》。承诺如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担保承诺期为自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2011年8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了《关于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净资本担保承诺书的无异议函》(沪证监机构字[2011]413号)。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该担保承诺有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未做出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①本表按期末账面值占公司期末证券投资总额的比例排序,填列公司期末所持前十只证券情况。 ②本表所述证券投资是指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等投资。其中,股票投资只填列公司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的部分。 ③其他证券投资是指除前十只证券以外的其他证券投资。 ④报告期损益包括报告期公司因持有该证券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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