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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12-02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议,于2012年4月8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决定于4月18日在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到七名,何爱珍董事因出差缺席,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兰隽董事长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达成一致意见,以下议案均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次会议做出以下决定: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内容为: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1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11,379,378.69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7,784,420.5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为1,527,646.85元),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9,163,799.19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2011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1年度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后续项目开发资金。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当前自有资本规模小,而投资规模大,资产负债率比较高,经营性现金流量不充分;且由于公司主业房地产行业持续受到政策调控的影响,再融资事项近期很难取得突破,为保证公司现金流的充分稳定,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意公司暂不分配利润,等待时机成熟时进行。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参见巨潮网)。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参见巨潮网)。 独立董事认为:经过以前年度的自查和检查,公司已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公司管理制度,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形成了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防范内幕交易等为基础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同意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继续聘用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60万元的范围内决定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本公司母公司2011年度支付给该所的审计费用为55万元。 八、审议通过公司以下对外担保议案 1、《关于为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福建三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福州康得利水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6、《关于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为福州开发区华永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为福州开发区联得益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对外担保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106条、第82条、第53条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推举兰隽、许静、陈维辉、郑星光(按姓氏笔划为序,下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举卢少辉、陈明森、陈雄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以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针对卢少辉、陈明森和陈雄三人所作的《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并予公告。 上述董事和独立董事简历见详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公告。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第七届董事和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情况。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2、上述人员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3、经了解,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健康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十、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二)。 十一.决定于2012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具体事项见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19日 附件一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按姓氏笔划为序) 兰隽,男,196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82年厦门大学毕业后,先后任福建建阳地委办秘书、团地委副书记。1986年9月至1989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第四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随后任福建省轻工业厅人劳处副处长、外经办主任兼中轻福建公司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营业部副处长、福建省体改委主任助理、福建省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6月30日当选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8月9日当选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至今。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维辉,男,195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福州开发区建设总公司总经理。1992 年12 月30 日经公司创立大会选举担任公司董事,并出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连任至今。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568,354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静,男,195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讲师,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建筑经济系副主任、主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人事劳动部部长、监事。2001年4月21日当选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3月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至今。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星光,男,195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团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经理、全质办主任,福建省三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三明市建设委员会主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木家园项目开发管理部总经理,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经理。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按姓氏笔划为序) 卢少辉,男,1961年9月生,博士后,副教授。1983年9月起历任福建电视大学教师、经济系主任,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华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银都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明森,男,194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1年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研究生毕业,1982年至1992年担任福建师范大学经济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副教授,1993年至2003年担任福建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2001年至2008年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至2005年担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管理研究所所长。现任福建省委党校产业与企业发展研究院院长,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福建省人民政府经济顾问,福建省证券经济研究会会长,福建省劳动模范,福州大学、华侨大学兼职教授。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雄,男,中共党员,1955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福州市统建办副主任,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经理,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修正前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 现修订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修正前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应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现修订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二)在公司各项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四)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原章程其他各条款维持不变。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2-06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2年4月8日以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4月18日在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以下决定: 1、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日常监督,并出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现场会议。监事会认为:2011年度,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随意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除福建海峡银行股权办理过户手续外,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公司本年度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事项,定价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有:公司为关联方福州市广福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部分担保外(借款已还,2012年不再续保),主要是与关联方之间的小额资金往来。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审计机构对本年度公司经营成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2、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3、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通过《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各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 (2)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内部控制原则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决策均严格执行了各项制度,未发现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143条、第82条、第53条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推举方锦华、张宏健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以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方锦华、张宏健简历见附件。 上述5项议案均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4月19日 附件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 方锦华,男,1954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省冶金设计院副院长、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福州开发区华信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州康得利水产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年当选公司监事,连任至今,现任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宏健,男,196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团委副书记、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国际经济合作部总经理。2005年5月12日当选公司监事,连任至今。现任福建三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总经理。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1-08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5月16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2012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年5月1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下午15:00 至 2012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8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5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议案1、《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议案2、《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议案3、《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议案4、《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5、《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6、《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7、《公司章程修正案》。 议案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1:关于选举兰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2:关于选举许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3:关于选举陈维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4:关于选举郑星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5:关于选举卢少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6:关于选举陈明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7:关于选举陈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9:《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1:关于选举方锦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9.2:关于选举张宏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10、《关于为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1、《关于为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2、《关于为福建三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3、《关于为福州康得利水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4、《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议案15、《关于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6、《关于为福州开发区华永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7、《关于为福州开发区联得益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5内容请查阅公司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披露的201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议案6-17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有关公告,或查询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股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股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件和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和证券帐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书面代理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件。 2、登记时间及地点: (1)2012年5月14日、15日8:30—11:30时和15:00—17:0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6楼公司办公室登记。 (2)股东大会召开当天14:00时,在大会会场登记。 3、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或注明具体授权情况)。 (1)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2)受托人情况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3)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行使以下表决权 ①对2011年度股东大会第 项议案投赞成票; ②对2011年度股东大会第 项议案投反对票; ③对2011年度股东大会第 项议案投弃权票。 备注: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2年5月16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32;投票简称:三木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5月15日 15:00 至 2012年5月16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5楼 邮政编码:350005 联系人:林艺圃 彭东明 电话:0591-83355146 传真:0591-83341504 特此通知。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9日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2-07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2年4月18日在福建省福州市群众东路93号三木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近期对外担保的八项议案。现将议案内容合并披露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为以下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或申请授信额度与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合计金额为723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担保额度使用结束。具体明细如下: ■ 2、公司控股子公司互保金额20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担保额度使用结束。具体明细如下: ■ 3、公司为外部单位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合计金额为88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担保额度使用结束。具体明细如下: ■ 4、担保方式:包括通过提供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或其它不动产等作为抵押、提供权利质押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55%的子公司,主营进出口贸易,注册地点福州马尾君竹路电子厂房一号楼二层,法定代表人柯真明。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6,904.17万元,净资产为4,532.05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94,859.25万元,净利润1,178.55万元。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该公司其余45%股权为其经营层及骨干员工持有,这些股东提供了部分对等担保但无法做到全部提供对等担保。公司已要求该公司其他股东以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权作为反担保。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风险较小。 福建三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主营进出口贸易,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107室,法定代表人柯真明。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1,317.12万元,净资产为4,200.73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69,184.03万元,净利润430.91万元。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该公司其余49%股权为其经营层及骨干员工持有,这些股东除少数情况外未提供对等担保。公司已要求该公司其他股东以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权作为反担保。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风险较小。 福州康得利水产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76.0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94%股权,该公司总经理持有该公司3%股权。该公司经营速冻食品、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注册地点闽侯县祥谦镇峡南,法定代表人柯真明。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3,363.05万元,净资产为2,395.67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22,831.49万元,净利润1,079.23万元。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 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进出口贸易,注册地点福州开发区君竹路电子工业小区1#楼二层,法定代表人程必泓。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2023.28 万元,净资产为26760.79 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168632.15 万元,净利润为1650.68万元,信用状况良好。 福州开发区联得益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注册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研究试验综合楼409C,法定代表人王镔,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3160.15 万元,净资产为 2980.76 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 13856.15 万元,净利润 450.49 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该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措施。 福州开发区华永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钢材,矿产品,有色金属,服装,鞋,针纺织品,文化体育用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氯酸钠、乙酸的批发。注册地址福州马尾君竹路电子小区1#楼,法定代表人陈丽华,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8503.44 万元,净资产为 4479.74 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 55641.98 万元,净利润 1258.59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该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措施。 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主营进出口贸易,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钢材、化工原料及产品、沥青、润滑油、工业用重油等的批发。家用电器销售,音响,舞台灯光销售和安装。注册地点福州开发区君竹路162号,法定代表人陈国钦。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4121.02 万元,净资产为 4919.32 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 42084.40 万元,净利润 693.09 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该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措施。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当前对外担保多是公司的经营行为和融资行为,除为福州开发区联得益贸易有限公司担保1300万元外,其余全部是续保,另外,期末有6868万元担保当前已到期将不再续保,我们认为,当前公司所提供的担保其风险都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它们的贸易融资方式包括出口押汇、进口信用证开证、信用证项下的打包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通常较短,资金周转快,所以担保总额较大。这几家控股子公司近几年来外贸进出口总额较大,总体经营业绩较好,最近几年来公司为它们提供的担保均未出现或有负债风险。基于扶持子公司经营且以上控股子公司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预计上述担保风险可控,同意继续为它们提供担保。 公司为福州开发区联得益贸易有限公司、福州开发区华永贸易有限公司和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是续保,均由对方提供了足额反担保措施,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无关联关系,没有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部单位担保金额计14,622.28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58,571.11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39,014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112,207.39万元,占年末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199.27%。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12-05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卢少辉 ,作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下转D99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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