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王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荣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竹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合并资产负债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 3.1.2合并利润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 3.1.3合并现金流量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2年2月14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银泰")关于股权质押的函,获悉: 中国银泰将其持有的我公司57,53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于取得贷款,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2月13日,质押期限为一年,相关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02)。 2、2012年3月30日公司七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潭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潭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内部收益率15%以上、投资回收期3年以内、单项投资不超过2亿元、合计总投资不超过5亿元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决策并实施潭柘寺镇的相关产业投资项目,项目实施应合法合规、有效控制经营风险,项目具体投资经营方案由经营层报董事会备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04)。 3、2012年3月30日公司七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礼兴")委托第三方向其原贷款行中信国际银行有限公司、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港币的担保,在该等担保被执行导致上海礼兴无资金偿还时,由股东方我公司与TRILLION FULL INVESTMENTS LIMITED按照55:45比例向上海礼兴提供资金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05)。 4、2012年4月9日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220,800,000股限售流通股、中国银泰持有的我公司96,600,000股限售流通股可上市流通(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06)。 5、2011年12月2日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京投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京投置地")与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万科")签订《增资协议书》,共同对北京京投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40,000万元,京投置地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由50%增至80%、北京万科的持股比例由50%降至20%。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公司实收资本为18,000万元,京投置地已认缴出资额14,400万元,北京万科已认缴出资额3,600万元,其余注册资本于2014年1月8日前缴足。 6、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潭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潭柘投资")出资人民币50万元设立北京华霖盛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潭柘投资持有其100%股权,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报告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7、公司全资子公司潭柘投资出资人民币500万元设立北京潭柘阳坡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潭柘投资持有其100%股权,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报告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京投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公司拟认购的本次增发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不由银泰股份购回"。2012年4月9日,京投公司持有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06)。 京投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就如何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等事项以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的损益补差及对公司的后续资金支持等作出了承诺(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等相关内容)。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 2、中国银泰在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公司拟认购的本次增发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不由银泰股份购回"。2012年4月9日,中国银泰持有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06)。 中国银泰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就如何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等事项以及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的损益补差等作出了承诺(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等相关内容)。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不实施现金分红。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琪 2012年4月18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