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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2-017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3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告。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已于2012年3月30日至2012年4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无异议。 (四)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董事、监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议案7、议案11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12年4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小榄镇泰丰工业区水怡南路9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小如先生。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9,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65.25%。 (二)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四、会议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涉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1)和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议案2)的议案分别实行累积投票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以特别决议通过了议案7、议案11;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其他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以下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单独投票: 1.1 选举蔡小如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9,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同意选举蔡小如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蔡小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9,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同意选举蔡小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董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9,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同意选举董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苍凤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9,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同意选举苍凤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下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单独投票: 1.5 选举袁培初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9,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同意选举袁培初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 选举吴志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9,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同意选举吴志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 选举王丹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9,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同意选举王丹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7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各董事简历详见2011年3月30日及2012年4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下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单独投票: 2.1选举刘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39,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同意选举刘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2选举李焕芬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39,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同意选举李焕芬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以上2名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何彩霞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未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和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刘健先生与李焕芬女士的简历详见2011年3月30日及2012年4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 4、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 5、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 6、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 7、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此议案已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 9、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 10、审议《关于公司办理年度总额不超过1.8亿元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5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此议案已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吴志美先生、袁培初先生、王丹舟女士分别作了《2011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就其在2011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日常工作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2011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11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本所认为,贵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2-019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3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名,全体董事推举董事蔡小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董事会审议了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蔡小如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自2012年4月19日起,任期三年,董事长职责等事项遵照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执行。 蔡小如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袁培初先生、王丹舟女士、吴志美先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选举蔡小如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详见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蔡小如先生为公司总裁,自2012年4月19日起,任期三年,总裁职责等事项遵照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及其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劳动合同之规定执行。 蔡小如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袁培初先生、王丹舟女士、吴志美先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蔡小如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详见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陈开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2年4月19日起,任期三年,董事会秘书职责等事项遵照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及其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劳动合同之规定执行。 陈开元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陈开元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电话为0760-22550278,传真为0760-22130941,邮箱为chenkaiyuan@twh.com.cn。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袁培初先生、王丹舟女士、吴志美先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陈开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详见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蔡小文女士、陈开元先生、黄翰强先生、娄亚华先生、任金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阙海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以上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2012年4月19日起,任期三年,各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等事项遵照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及其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劳动合同之规定执行。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袁培初先生、王丹舟女士、吴志美先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蔡小文女士、陈开元先生、黄翰强先生、娄亚华先生、任金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阙海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详见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5、审议《关于成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选举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志美(独立董事);委员:蔡小如、袁培初(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丹舟(独立董事);委员:袁培初(独立董事)、蔡小文; (3)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袁培初(独立董事);委员:苍凤华、吴志美(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主任委员:袁培初(独立董事);委员:王丹舟(独立董事)、蔡小文。 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2011年3月30日及2012年4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张高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2012年4月19日起,任期三年。 张高利先简历见附件。 张高利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电话为0760-22550278,传真为0760-22130941,邮箱为zhanggaoli@twh.com.cn。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2]76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中的财务数据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1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12年4月20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2012年4月20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蔡小如先生:中国籍,男,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自2003年起担任中山市达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执行董事,2009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小如先生具有较强的电子标签及非接触IC卡应用技术研究和市场拓展能力,曾获得香港中华专利技术博览会组织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专利技术发展成就奖"、2007年"中国品牌建设十大杰出企业家"称号、2011年当选为中山市政协委员、2011年被选举为中山市小榄镇人大代表。 蔡小如先生为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12378.68万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29%,其姐蔡小文女士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1127.52万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1%,两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兼副总裁蔡小文女士为姐弟关系外,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小如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蔡小文女士:中国籍,女,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自1993年起历任中山市达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财务总监、监事,2009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蔡小文女士兼任中山市天时纺织洗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世纪金桥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武汉聚农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圣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蔡小文女士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1127.52万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1%,其弟蔡小如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12378.68万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29%,两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除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蔡小如先生为姐弟关系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小文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陈开元先生:中国国籍,男,无永久境外居住权,1972年出生,硕士学位。2007 年6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资格证,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参加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1993年起任东北林业大学计算中心讲师,1999年起任美的空调信息项目经理,2001年任盈峰集团有限公司IT部长,2004年任行政总监助理、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2006年任盈峰集团行政副总监,2007年-2011年9月起历任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行政总监。2011年10月起任达华职能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开元先生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慧通九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北京达华融域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陈开元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娄亚华先生:中国籍,男,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兵器工业部国营第5204厂电视台、首都钢铁公司前进机械厂、公安部第二研究所"FWQ92-2式防卫器"研制室,历任工程师、技术室主任等。2009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娄亚华先生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达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四川达宏物联射频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优码创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圣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北京达华融域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北京慧通九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娄亚华先生持有公司63万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0%;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黄翰强先生:中国籍,男,无境外居留权,1958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自1993年起历任中山市达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生产部主管、经理。2009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黄翰强先生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达宏物联射频科技有限公司、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董事。 黄翰强先生持有公司99万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7%;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阙海辉先生:中国籍,男,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出生,管理学硕士,工商管理经济师。曾就职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经营管理科科长、管理会计处经理、经营计划处经理、计划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等职务,2010年1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阙海辉先生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世纪金桥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全资子公司上海达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四川达宏物联射频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优码创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武汉聚农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北京慧通九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阙海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任金泉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3年出生,大专学历。自1993年起历任中山市达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技术部主管、质检部主管、研发中心副主任,2009年7月起公司研发中心主任。任金泉先生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世纪金桥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圣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任金泉先生持有公司12.6万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张高利先生,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本科学历,2011年12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资格证。2005年至2006年在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工作;2006年至2009年在中信证券东莞营业部工作;2009年8月起任职达华智能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法务部部长。 张高利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2-018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1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应到职工代表15名,实到职工代表15名,会议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林科弟女士主持。会议专题审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选,经职工代表充分讨论后,一致做出决议如下: 一、《关于选举何彩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何彩霞女士出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自2012年4月19日起,任期三年,其职责等事项遵照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何彩霞女士简历见附件) 何彩霞女士将与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刘健先生、李焕芬女士共同成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 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何彩霞女士: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科,具有会计从业证。自2001年至今在达华智能任职,历任行政部文员、主管等,参与的项目曾获中山市科技进步奖,现任公司总经办主任。2009年5月起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何彩霞女士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聚农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限公司监事,全资子公司上海达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何彩霞女士持有公司12.6万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2-020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负责。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2012年4月13日前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各位监事一致推选监事刘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刘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自2012年4月19日起,任期三年,其职责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刘健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1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12年4月20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2012年4月20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刘健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曾就职于武汉市侨务办公室游子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部建设规划设计研究所中南分所、湖北华隆租赁公司、武汉云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福阅投资有限公司等。2009年5月起任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健先生兼任武汉汇融智富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鸿华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优码创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达华融域智能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刘健先生持有公司91.8万股股票,占股份总数的0. 43%;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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