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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2-004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上午9:30以现场方式在江苏省苏州市阳澄湖中路3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名,现场参会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钱芳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公司独立董事黄鹏先生、潘家柱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就该报告发表的独立核查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经审计的2011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813,378.83元后,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9,819,591.86元。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25,236.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7,854,900元。经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21,964,691.86元。 六、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七、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募集资金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全文,监事会、保荐机构核查意及会计师事务鉴证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八、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经审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11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2年度的审计机构。 九、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整(或等额外币)授信额度。 公司以信用方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或等额外币)授信额度。 公司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仟柒佰万元整(或等额外币)授信额度。 十、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12年度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2012-006号《关于公司开展2012年度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一、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2-007号《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二、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2-008号《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三、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开设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在上述第十一、十二条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做到募集资金专户、专管、专用。 十四、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2-009号《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五、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3个节能门窗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2-010号《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3个节能门窗项目》的公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六、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投资新建节能门窗生产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异地投资新建3个节能门窗项目在时间进度上有很大不确定性,尤其是项目用地的取得。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顺利实施公司节能门窗项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在异地投资新建节能门窗生产项目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1)授权董事会在拟定的地点范围内确定节能门窗项目具体建设地址; (2)授权董事会投资新设立门窗子公司; (3)授权董事会按以拟定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安排资金投入; (4)授权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并调整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授权事宜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生效,有效期十二个月。董事会在办理上述事宜时,按规定履行相关会议程序,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十七、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重新修订及制定了部分公司内部治理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重新修订了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制定了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3)制定了公司《内部问责机制》; (4)制定了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5)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八、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议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拟将独立董事的津贴调整为6万元/年(含税)。 十九、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十、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于2012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2012-013号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 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2-006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开展2012年度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12年度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要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原材料。由于原铝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且公司部分客户在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过程中要求锁定原铝价格,以锁定其成本,因此,公司为避免铝价波动而造成的损失,拟利用境内期货市场进行风险控制。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并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 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铝期货交易合约。 2、 预计投入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2012年度内,套期保值累计投入保证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范围之内。 3、 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 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 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3、 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铝价格的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4、 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同的商品期货品种。 2、 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全年期货套期保值累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1,000万元,如拟投入超过1,000万元,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批授权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 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利用期货交易业务来规避原铝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合理的期货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保荐机构关于公司开展2012年度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2-007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开拓新兴市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铭德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德铝业”)进行增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土地60亩(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资金12,000万元对铭德铝业进行增资,资金投入部分均使用超募资金。 2、 投资实现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核。 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 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名称: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法人独资) 3、 注册资本:4,36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4、 法定代表人:钱芳 5、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潘阳工业园 6、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安装铝合金花格网、装饰材料、铝合金异型材,防盗门窗,新型气密门窗、金属门窗;销售:橡胶密封条、毛刷条及配件、五金件等门窗配件及附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全资子公司铭德铝业增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增资目的是由铭德铝业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铭德铝业是公司2007年11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以来主要经营铝工业型材及其深加工业务。铭德铝业曾经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2010年,考虑到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由公司实施。 铭德铝业自成立以来主要是租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工业型材的生产及加工,其生产规模一直受到限制,同时影响了公司在工业型材领域发展的速度。 考虑到铝工业型材市场的未来发展前景,铭德铝业拟投资新建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该项目产品主要大类有太阳能铝合金构件、汽车轻量化部件;轨道交通、灯具、散热器、电器元件、机械配件、厚壁管材、电梯类等铝材。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4.9亿,建设期为2年,其中建设投资4.64亿,流动资金0.26亿。项目资金部分来自公司超募资金1.2亿,其余由公司或铭德铝业自筹解决。 2、 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实施将有效解决铭德铝业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扩大其生产规模,有利于加强该公司的实力,有助于该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同时促进公司在铝工业材领域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四、投资风险 本次铭德铝业投资项目拟计划用地201亩,除公司投资60亩土地之外,还有与之相邻的141亩土地需要购买。尽管已与地方政府达成购买意向,但是土地招拍挂时间上具有不确定性,故该投资项目正式启动时间还无法准确预计。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2-008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 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发展的需要,为加快公司高性能铝合金工业材业务的扩张,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规划,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000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8号文《关于核准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09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2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3.362.2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为43,964.20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0年1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0)验字第60589997_B0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截止本报告之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投资以下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27,185.37万元: ■ 注1:2011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投资总额从39,398万元调整至43,638万元,新增投资4,24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 注2:根据公司2010年5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0年6月11日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购买395亩工业用土地使用权,其中285亩土地使用权使用超募资金购买。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538.83万元用于285亩工业用地使用权的购置支出,相关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注3:2011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后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新设立的子公司苏州铭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将于2012年第二季度正式启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 2、 项目实施主体:苏州铭德铝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简称“铭德铝业”)。 3、 项目实施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内。 4、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5万吨铝合金挤压材生产线、及与之配套的加工设备、检验检测设备等。 5、 项目产品方案:铝合金工业材(轨道交通材、太阳能铝合金构件、新型管材;汽车、摩托车、照明、电子机械设备等用铝合金构件等) 6、 项目投资总额:项目投资总额为48,998.75万元。其中建设工程及设备投资46,368.40万元,流动资金2,630.35万元。 7、 项目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为24个月,由于该项目部分用地还未解决,预计2014年9月底前陆续完成投入生产。 8、 资金来源:募集资金超募部分投入12,000万元,其它由公司和铭德铝业自筹解决。 三、项目的背景及必要性 1、 项目实施的背景 铝材具有密度小、比强度和比刚度高、耐腐蚀、美观耐用、易成形、可表面处理、可回收再生、可节能储能等一系列优良特性。因此,铝材应用已普及到各行各业,在很多场合已替代钢铁、钢材、木材和塑料。随着铝挤压、模具制造及表面处理技术的进步,各种大型扁宽、薄壁、精、复杂的实心和空心型材均已产业化,成为许多重要领域,如航天航空、交通运输、汽车摩托、电子电器、机械制造、照明灯具、电力能源、太阳能等行业的首选材料,据统计,在国内现有的124个产业部门中,有113个部门使用铝制品,比重高达91%,铝工业材的发展前景广阔。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铝建筑型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适应铝挤压行业发展趋势,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于2007年底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铭德铝业,并将其定位于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型材领域。铭德铝业自成立以来一直是租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工业型材的生产与加工,其生产规模一直受到限制,影响了其在工业型材领域发展的速度。铭德铝业通过三年多在工业型材领域的摸爬滚打,已累积了相当丰富的行业经验,掌握了部分领域产品的专业生产技能。因此,从自身发展需求的角度,铭德铝业需要一个更大的平台来施展拳脚。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推进内需举措的持续深入,铝型材在工业应用领域不断拓宽,中、高强度、大截面铝工业型材、管棒材的需求正快速增长。大力发展铝工业材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的需要,是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 2、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九条有色金属第五款交通运输、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第十五项第八条:车体、转向架、齿轮箱及车内装饰材料轻量化应用;第十六项第三条:轻量化材料应用的鼓励类项目。是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十五款第二条高新技术有色金属材料生产;第十六款第一条:汽车、摩托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制造(车身铝板、铝镁合金材料、摩托车铝合金车架等);第十六款第二条:建筑五金件、水暖器材及其五金件开发、生产的鼓励类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目前,国内铝合金挤压材行业已经逐渐进入依靠技术创新和综合实力参与市场竞争的新阶段,随着一大批产品技术水平低、质量差、档次低的小型铝型材加工厂逐步被淘汰,未来铝合金挤压行业的重组整合将成为大的趋势。现阶段在技术研发、品牌、管理、渠道和资金等方面有优势的企业将成为行业重组的主导企业,以规模、技术、品牌、管理和服务为主的企业综合竞争能力日渐重要。公司本次投资新建5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在项目完成后,公司整体产品将达到15万吨。结合公司熔铸子公司、模具子公司在纵向横向技术上的支持,可以进一步巩固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加速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在广阔的铝挤压材产品应用市场领域中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 综上所述,本次投资是十分必要的,不仅是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更符合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规划。 四、项目预计效益 1、 经济效益 经估算,本项目达产年平均销售收入(含税)107,000万元,项目应纳增值税为2,988.41万元,项目达产年平均利润总额为7,715.50万元/年,企业所得税率为25%,达产年平均所得税为1,928.88万元/年,达产年平均净利润为5,786.63万元/年。 所得税前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17.48%,大于基准收益率12%,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4.06%,大于设定的项目资本金财务基准收益率13%。由以上数据可知,本项目经济效益较好。 2、 其它效益 该项目实施完成后,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铝工业材应用领域的竞争实力,有利于公司更快抢占市场,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五、项目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项目存在的风险 本次铭德铝业投资项目拟计划用地201亩,除公司投资60亩土地之外,还有与之相邻的141亩土地需要购买。尽管已与地方政府达成购买意向,但是土地招拍挂时间上具有不确定性,故该投资项目正式启动时间还无法准确预计。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新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履行项目建设相关审核程序,及时披露项目投资进度。 2、 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的实施将解决铭德铝业发展过程中规模不断扩大的需求,有利于加强该公司的实力,有助于该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同时促进公司在铝工业材应用领域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 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议案》。本次投资新建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是公司转变发展方式需求,是全资子公司铭德铝业发展过程中的需要,是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投资举措,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中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规定,经认真审核,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万元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 2、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核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铭德铝业进行增资,并由铭德铝业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本项投资事宜是公司管理层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做出的投资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铝工业材生产规模,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中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 3、 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发表专项意见如下:公司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由其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有利于铝工业材业务的未来发展,增加公司新产品和行业领域,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等相关法规。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 4、 保荐机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用于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压材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原则,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求,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罗普斯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铭德铝业进行增资用于投资新建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无异议。 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年产5万吨铝工业材项目的核查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4、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5、 监事会发表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19日 (下转D31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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