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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1-016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一致性和最大化,经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召开的二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用募集资金中的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有关公告分别刊登于 2011 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项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至2012年4月25日到期。公司财务部门已于2012年4月18日,提前将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联合化工 公告编号:2012-017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19日(周四)上午9: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王宜明先生 6、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1人,代表股份76,383,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22,984,000股的34.46%。 7、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8、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6,383,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6,383,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2011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6,383,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6,383,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383,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1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383,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以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22,298.4万元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股东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本次共计现金分红2,229.84万元。以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22,298.4万元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为33,447.6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76,383,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76,383,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授权董事长批准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自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向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借款额度批准权限为累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并在此权限内批准、签署相关借款合同及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6,383,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订的2011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完成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更,公司《章程》修订案如下:
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6,383,0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股份总数的0%。 三、其他事项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梁仕念先生、姜德利先生进行了年度述职,锡秀屏女士自2012年3月10起不再续任公司独立董事,因其2011年度为公司独立董事,因此需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但因故未能出席,委托姜德利先生代其进行了年度述职,并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2011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备查文件 1、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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