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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2-014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在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华邦上都大厦A座1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9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参会董事12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桂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王黎明、汪国栋、王振山、赵大利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各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094.62万元,同比增长9.51%;实现利润总额6,221.51万元,同比降低25.83%;实现净利润5,353.71万元,同比降低28.18%。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的发展前景,为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董事会经审议拟定: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000.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10,000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20,000万股。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前述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上述转增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本总数增加至20,000万股,因此,拟订公司《章程》修订案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 原文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拟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 原文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之前,公司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之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 拟修改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之前,公司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之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待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依据上述修正案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1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1年度盈利预测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1年度已实现的净利润较盈利预测净利润完成了84.62%;2011年度已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盈利预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完成了85.55%。 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了平稳的态势,主营业务收入较盈利预测变化不大。但受营业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所使用的部分原材料、燃料价格上涨及社会平均工资上涨造成的人工成本上升较快,从而使公司营业成本增长幅度较大,而营业收入变化不大,导致产品毛利率水平有所降低。由于以上原因,公司未能完成盈利预测的利润目标。 对于以上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出具了编号为“大华核字【2012】2876号”的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根据上市前全体股东签署的《承诺函》约定,公司上市前全体股东应按2011年5月30日各自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年报信息披露后一个月内以货币方式合计补足9,731,478.37元,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具有补偿义务的股东履行承诺。 1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2-015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上午10:00时,在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华邦上都大厦A座12楼公司小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9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 名。 会议由监事主席张道骏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 2、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 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做出的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有效防范了重大错报风险,公司在2011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同意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进行的评价。 关于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 5、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1年度盈利预测完成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1年度已实现的净利润较盈利预测净利润完成了84.62%;2011年度已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盈利预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完成了85.55%。未能完成盈利预测的利润目标,根据上市前全体股东签署的《承诺函》约定,公司上市前全体股东应按2011年5月30日各自的持股比例,在一个月内以货币方式补足实际与预测的差额,公司监事会将督促具有补偿义务的股东履行承诺。 8、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2- 017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1年7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91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00元,公司共募集资金42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1,362,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393,638,000.00元。截止2011年8月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中准验字【2011】600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90,569,553.9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10,306,554.0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0,262,999.90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3,318,061.10元(包括利息收入251,619.76元,手续费2,004.69元)。公司于2011年11月7日公告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9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11年12月31日,扣除上述已补充到流动资金的部分款项后,募集资金专户可供使用的资金余额为164,318,061.1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要求,公司于2011年8月分别与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5%,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的融资情况。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19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2-018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2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12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时间:2012年5月10日上午9:00时(周四) 3、会议地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港辽河东路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4日(周五)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5月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代表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议案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5、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6、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黎明先生、汪国栋先生、王振山先生、赵大利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以上议案1、3、4、5、6、7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2、3、4、5、6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上述议案详见2012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华邦上都大厦A座1201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116021。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石, 联系/传真电话:0411-84305686 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华邦上都大厦A座1201室 邮编: 116021 E-mail:zqb@insulators.cn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 附:1、《传真登记回执》 2、《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回 执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2年5月4日,本人(本公司)持有“大连电瓷”(002606)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签署日期:2012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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