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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2-015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对中国钢制车轮反倾销 反补贴事件做出最终终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3月23日,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布了《关于美国对中国钢制车轮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事件终裁结果的公告》。公告称美国商务部终裁裁定:中国钢制车轮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在美国销售钢制车轮时存在倾销行为。公司适用63.94%的反销税率和32.62%的反补贴税率。 根据美国调查程序,除商务部外,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终裁,此终裁结果才能认定从中国出口的此类产品是否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美国时间2012年4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六名委员全部投出否定票,终裁中国输美钢制车轮(直径在18至24.5英寸之间)未对美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案处理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否定终裁后,美国商务部据此不得对中国输美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 本案所涉及的公司产品在调查期内(2010年7-12月)对美出口额为人民币444万元,占公司2010年度营业收入的0.33%;2011年公司出口美国的该尺寸产品实现销售5,793,909.61元人民币,仅占公司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的0.38%。 公司将快速恢复相关对美业务,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和提高在美市场份额。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2-016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47,200,000股,发行价格为12.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3,1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96,818,240.00元。 上述非公开发行的47,2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2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证券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210,400,000股相应变更为257,600,000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86,9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1%;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王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86,924,000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33.74%,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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