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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2-019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4月18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的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针对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公司决定在本年度工作中,着力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具体的整改措施是:
第一,尽快建立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尽早实施。为了全面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年度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责成相关部门在借鉴学习其他组织机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运营实际,加紧研究起草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草稿),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尽早落实,以保证公司今后包括年报信息披露在内的定期报告披露工作质量有显著提升。
第二,全面修订公司现有的信息披露工作相关制度。针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责成相关部门对公司现有的信息披露工作制度中不适应新情况新要求的条款进行修订,并增加相应条款,细化工作细则,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信息披露工作职责明确,权责对应。
第三,加强对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上加以支持,注重对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的培养和储备。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方面加强对信息披露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在各方面条件有限的情况下,优先满足信息披露工作的需要。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将全力配合信息披露工作的需要,按规定时间规定格式上报相关信息,强化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经营生产的监督和指导。公司将利用内外部资源和条件,加大对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和储备,培养和造就一批适应监管要求和公司发展的信息披露工作人才。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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