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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开晓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庆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庆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1)1-3月份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55.57%,主要原因是桐城市政府对子公司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的政府补贴较大所致。 (2)1-3月份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131.79%,主要原因是去年基数较小,母公司的扶贫赞助款7万元比去年增幅较大。 (3)1-3月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7.28%,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补贴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所属子公司适用25%所得税税率,而母公司适用15%所得税税率,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较高。 2、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1)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年初数减少55.58%,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待摊费用减少,而去年基数较小所致。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年初数减少52.76%,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借款提前归还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1)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6,200,190.96元 ①1-3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85.14%,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货款回笼力度所致。 ②1-3月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77.57%,增加额50,280,260.04元,主要因为收到政府补贴收入及收到的用于经营活动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所致。 ③1-3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05.78%,增加额78,275,045.97元,主要系生产规模扩大,且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支付额度较大。 ④1-3月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长118.68%,增加额4,248,481.10元,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及母公司缴纳2011年度所得税3,000,000.00元所致。 (2)1-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9,321,983.05元 ①1-3月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8,178,000.00元,系2011年度出售桐城市盛发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款收回。 ②1-3月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4.99%,系2011年度安徽盛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新增基建项目已结束。 ③1-3月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5,000,000.00元,系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增加对淮南项目的投资所致。 (3)1-3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8,224,147.83元,主要原因系因生产规模扩大,借款增加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由于市场需求稳步扩大和政策的大力支持使得公司所处行业继续保持着一定发展的势头,公司继续保持了稳定快速的发展,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2012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3,885.07万元,较同期增长21.03%,市场拓展方面体现了持续良好的可持续性发展;实现净利润1,407.52万元,较同期增长57.44%。 报告期内,考虑到公司未来垃圾发电运营项目的不断发展,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1,050万元收购丰汇租赁有限公司45%股权的事项,此举将积极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设施和设备租赁等领域的业务空间,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未来还将重点加大对环保行业市场和矿山、电力、港口等市场的开发力度,加大对环保行业总包、工程技术方面的投资、收购、重组的战略投资,促进公司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进一步壮大公司实力。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开晓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开晓胜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股东开琴琴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发行人股东中融汇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中:在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所增持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其余股份锁定期为十二个月。 (5)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开晓胜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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