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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2-06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4月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并于2012年4月19日上午9:00点在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龙大伟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母公司)56,187,475.77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57,348,934.87元。

  公司拟以2011年末总股本297,032,4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11,881,296.56元。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2年度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10.6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2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暨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其作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1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除第一议案外,其他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换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同意公司董事会秘书许晓阳先生因工作变动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在公司任职。

  2、经公司龙大伟董事长提名,聘任邹勇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3、经公司总裁郑成武提名,聘任邹勇华先生为公司专务副总裁职务,不再担任公司总裁助理职务。

  邹勇华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上进,勤勉尽职,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经核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任职资格的要求。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11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拟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2011年度按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共计4,480.14万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共计影响当期经营利润4,480.14万元。

  此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1日

  简历:

  邹勇华先生,1970年9月出生,男,会计师,硕士,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毕业。曾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部总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担任过董监事。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2-07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4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2年4月19日在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玉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我们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止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1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母公司)56,187,475.77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57,348,934.87元。

  公司拟以2011年末总股本297,032,4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11,881,296.56元。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其作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1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并且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现场审计。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规范、严格、充分、有效,总体上符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基本涵盖了所有营运环节,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重点活动的控制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保障了公司运营效率;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除第八、九项议案,其他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2-0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关于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时间:2012年5月15日上午9:00时;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3)截止2012年5月10日下午3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7、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 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逐项审议《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阳明支行申请0.65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2.5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3.0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支行申请0.9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申请2.5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1.0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1.0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申请0.6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申请0.8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1.0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0.4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申请0.3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广场支行申请0.2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营业部申请1.0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固定资产贷款,期限六年)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行大街支行申请0.2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西路支行申请0.3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0.2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南昌申请0.4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9)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城支行申请0.2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0)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诚志日化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城支行申请0.2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暨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审议《公司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12、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 2012年5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 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 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邮 编:330013

  联 系 人:徐惊宇 彭冬克

  联系电话:0791—83826898

  联系传真:0791—83826899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被委托人(签名):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2-10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如下:

  一、关于会计差错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公司在2011年年报内部审计过程中,经查发现,因公司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造成公司2010年度合并报表附注中其他应收款欠款金额前五名的披露情况出现差错。产生差错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其他应收款——青岛润宜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值为38,820,100.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0,873,437.82元,净值为27,946,662.18元。财务人员误将该公司欠款余额按净值进行了列示。

  2、其他应收款——北京泰和佳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472.60万元,实为应收北京儒林达志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款项。

  3、其他应收款——北京欧伊尔有限公司,其全称为“北京欧伊尔油品新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财务人员工作不细致,将其公司名称简化披露;该款项实际账龄为1年以内。

  4、其他应收款——江西本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3,327,337.34元,系公司财务人员统计失误,在合并会计报表附注中漏填该客户。但该笔款项在母公司报表附注及关联方交易中均已列示。

  二、关于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针对上述会计差错公司对2010年年度(合并)报告报表附注中其他应收款欠款金额前五名的披露更正如下:

  原列示:

  ■

  更正后:

  ■

  三、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前述差错更正未对201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会计报表产生实质影响,对公司经营成果也无影响。且更正后的前五名债务人除青岛润宜进出口有限公司之外,其余公司欠款在2011年度均已收回。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造成上述差错的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等,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恰当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的有关规定和差错更正的有关程序;经更正后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经更正后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

  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和会计报告使用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不断加强会计报告编制过程的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财务及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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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摘要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