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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2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所列数据截止到2012年3月31日。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A ■ 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C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2月6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止本报告期末仍处于建仓期。 3、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券投资不低于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本基金还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但上述权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上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细则》各项规定,在研究、投资授权与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司对过去4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日、3日、5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长盛同庆报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打开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控制,因此而产生13笔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具体原因如下: 长盛同庆于2012年5月11日结束三年封闭期,转型为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为确保转型后的开放式基金保持充裕流动性,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该基金制定了数量化组合投资交易策略,并申请打开与公司旗下其他投资组合交易所市场的反向交易控制。上述申请已报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 报告期内,长盛同庆严格执行既定数量化组合投资交易策略,批量下达投资指令。公司交易部对上述指令进行严格审核,在指令分发后,通过恒生交易系统自动委托交易程序执行指令,以确保公司旗下投资组合在可能发生的反向交易中保持公平,杜绝交易执行中可能发生的利益输送行为。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年初以来,在外围利好经济数据和扩张政策推动下,大宗商品和权益市场普遍走出了一波行情,风险资产开始受到投资者追捧。国内投资者也开始修正此前过于悲观的预期,逐步倾向于认同我们一直以来的观点,即经济增速放缓更多体现的是主动调控的结果,宏观经济硬着陆的风险实际很低。经济基本面担忧的纾缓,加上一季度物价数据的反复以及决策层偏高的通胀控制目标以及推动要素价格改革的表态,使得非信用债在一季度出现了显著的调整,政策性金融债由于受到交易型机构抛压,收益率上行幅度尤为显著。另一方面,随着跨年后新的信贷额度的投放,企业融资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在投资者乐观情绪推动下,信用债行情向中低评级逐步发展,收益率出现了较大幅度下行。权益市场则在一季度走出了一波修正性行情,但由于决策层在两会结束之际的一系列表态降低了市场对于政策放松的预期,加上增量资金跟进乏力,市场再度出现调整。可转债大体走向跟随权益市场,但受制于供给压力的担忧,向上波动幅度明显弱于正股。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在对个券资质进行仔细甄别的基础上对资质较好的高收益债券进行了持续配置,并在可转债调整过程中继续适度提高了转债的仓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9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26%。 截止报告期末,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C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8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2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无论是通胀逐步回落,还是经济增长放缓,都更多体现了政府主动调控的效果,在过去一个阶段,市场也逐步认同于我们的这一观点。位于高位的“在建项目未完成投资”意味着,在建工程的续建将确保未来一两年的固定资产投资不会出现断崖式的下跌,而始终处于高位的制造业投资增速以及旺盛的融资需求,反映经济内生增长动力并未明显减弱。因此,宏观经济不存在硬着陆风险。从历史数据看,信贷增速与工业生产和固定资产投资具有非常明确的正相关关系。而按照一个正常的信贷投放节奏,基本可以确认,今年年内的中长期信贷同比增长的低点对应于当下,虽然后续的回升力度并不明显。 通货膨胀方面,我们认为在未来3、4个月物价同比回落的确定性较大,去年的高基数在7月前都将对物价同比产生明显的下拉作用,而从环比来看,虽然会受到整体宏观环境的影响,但历年上半年春节之后,特别是4、5月份,对应的都是物价环比回落的阶段。通胀可控对于资金面宽松意义重大,整体来看,物价和资金面压力的趋缓对于债券市场的表现有有利的方面。当然,通胀的风险因素依然需要警惕。 总体来看,我们认为二季度债券市场仍面临着较多不确定性,趋势性机会难以出现,但结构性的投资热点依然存在,物价和资金面的利好有助于短端利率持续下滑,企业融资环境的持续改善则有利于信用利差的稳定甚至进一步收窄,这些都是我们将在二季度着重把握的投资机会。此外,二季度政策结构性放松的举措有望继续出台,企业融资环境有望得到持续改善、在股票资产较低的估值水平下,意味着可转换债券和部分股票资产可望在二季度为组合提供更多的额外收益。 在操作方面,我们都将继续秉承谨慎原则,在组合流动性得到保证的前提下,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和深入的个券个股甄别分析,做好组合配置,力求确保基金资产在维持价值底线基础上实现持续的稳定增值。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8.2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和/或管理人互联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 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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