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2-1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的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2年4月20日在乐山市嘉州宾馆召开。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廖政权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监事赵卫华、赵雄翔因公事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其中对关联交易议案7,关联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1,229,789股回避了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7,942,269股全票赞成同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杨天均、杨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乐山电力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 临2012-1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集体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2 年3月1日发布了2011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2 年4 月27 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点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集体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报告网上集体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四川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dqhd/sichuan/)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集体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廖政权先生,董事、总经理魏晓天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王迅先生,总会计师白瑰蓉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