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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2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上午9:30在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商报东路85号景明达酒店十二楼三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玉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各项议案获得出席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并提请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见同日公告2012-004)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989,891.0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320,012.05元。 现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状况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及高管薪酬的议案》,并提请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每位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伍万元/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了高管岗位薪酬标准。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定的独立董事津贴及高管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程序合法。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并提请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大股东深圳中农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刘多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发表独立意见: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见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见同日公告2012-005) 十、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见同日公告2012-006)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候选人员简历 候选人员简历 刘多宏先生,1967年7月出生,祖籍辽宁海城,毕业于四川省涪陵地区职业技术学院机械一体化专业,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深圳古代贸易公司技术主管,现任深圳银江箱包五金实业有限公司经营部经理。 刘多宏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3 深圳市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上午11:30在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商报东路85号景明达酒店十二楼三号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同意《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并一致通过该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见同日公告2012-004)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1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1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2011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通过列席每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运作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广泛监督,现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1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能够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完全合法,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检查,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情况。 4、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情况。 5、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见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监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了认真了解,现就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的资产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3、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4、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五)审议同意《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并一致通过该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见同日公告2012-005)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上述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6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5月17日(星期四)上午9:30,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12年5月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12-002、2012-003 、2012-004) 三、会议听取事项 听取《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2年5月16日全天(星期三)、5月17日开会前半个小时(星期四)。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6楼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处 (邮编:518034)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婷 联系电话:(0755)83521596 联系传真:(0755)83521727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一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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