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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 赛 格 、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2-014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七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4月19日(星期四)--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19日15:00 至 2012年4月2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截止2012年4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群星广场A 座31楼公司大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王立董事长 (七)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2012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七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和《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七次(201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和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次会议的议题及议案的相关内容刊登于2012年3月27日、2012年4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44人,代表股份242,880,9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5 % 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37 人,代表股份239,020,426 股,占公司A股股份的44.40 %;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7 人,代表股份3,860,566 股,占公司B股股份的 1.57%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9 人,代表股份241,230,032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0.74%。 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237,371,466股,占公司A股股份的44.09 %。;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3,858,566股,占公司B股股份的1.566%。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35 人,代表股份 1,650,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04%。 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34 人、代表股份1,648,960 股,占公司A股股份的0.3 %。;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 人、代表股份2,000 股,占公司B股股份的 0.0008 %。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以普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06》,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母公司利润和合并利润存在较大差异。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为主体进行,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依据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进行的审计,2011年度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92,832,785.58元人民币,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7,989,519.02元人民币,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45,156,733.44元人民币。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七)审议并通过了《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45万元人民币,公司不承担审计期间的差旅费、住宿费。 表决结果: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5万元人民币,公司不承担审计期间的差旅费、住宿费。 表决结果: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修改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曾于2011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以下简称“《原议案》”,同意公司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低风险短期理财。为更好地做好资金的理财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情况和各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资料,现将原有关理财事宜修改如下: 1. 购买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含伍亿元)[《原议案》金额为贰亿元人民币(含贰亿元)]购买中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年之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 购买的产品类型:由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原议案》为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发行的、期限在一年之内(《原议案》为六个月以内)的保本保息债券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3.5%-6.5%之间。 3. 购买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三年。 4.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以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的银行理财产品。 6.会议同意董事会在上述决议事项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进行具体的项目决策,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会议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每年6万元(含税)提高到每年1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经办律师:肖兰 、刘方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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