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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20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73,845,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9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现场见证。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茅惠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73,845,88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73,845,88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173,845,88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73,845,88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3,845,88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3,845,88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朱民儒先生、许宏印先生向大会提交并宣读了2011年度述职报告,陈有西先生因公出差,已提前向大会提交了2011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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