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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ST 大通 公告编号:2012-014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2012-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七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庆文先生、孙登义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一、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止本公告日,向青岛亚星投资有限公司销售钢材金额为1090.07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青岛亚星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220号,法定代表人:姜剑;主营业务: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870.23万元,净利润4098.37万元,201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2648.46万元,负债22031.26万元,所有者权益20617.20万元。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因此公司认为不存在形成坏帐的情况。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随行就市,按市价执行。 (二)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在销售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节约本公司的销售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有较强的连续性,这种交易还将继续。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对201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议,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销售交易均属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降低公司的成本,保障公司经营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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