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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号:002096 股票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2-02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20日上午9: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普瑞温泉酒店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唐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数9215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数的69.71%。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1563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1563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1563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1563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1563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1563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1563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年报全文见指定信息披露网http://www.cninfo.com.cn, 年报摘要刊登在2012年3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考核结算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1563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 审议通过《201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试行办法》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1563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1563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 审议通过《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3062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李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会议以921563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选举李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1563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修改的《公司章程》全文见指定信息披露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张克东先生、鲍卉芳女士和刘宛晨先生分别向大会作了2011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黄靖珂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2-025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4月20日在长沙市普瑞温泉酒店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4月10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副董事长唐志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李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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