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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12-032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华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徐永胜律师、曲永乐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76,646,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8%。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关于选举韩传模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6,646,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徐永胜律师、曲永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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