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 新日恒力 公告编号:临2012-013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在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 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肖家守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临2012-014号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 新日恒力 公告编号:临2012-014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4月19日,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3个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90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000万股,发行价人民币7.0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561,6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48,041,577.68元。以上募集资金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1YCA1001)审验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及归还情况 2011 年11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12%,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2 年 3 月 30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3,592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通报了保荐人(已于2012年3月31日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5.47%,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工作。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2、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审核意见如下: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3、西部证券作为对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就“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3个月,公司保证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资项目时,能足额按时到位,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西部证券对新日恒力再次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表示无异议。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日恒力”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就新日恒力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6月24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1]990号《关于核准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000万股新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0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1,6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3,558,422.3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548,041,577.68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XYZH/2011YCA1001《验资报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7月1日全部到位。 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在三家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9月28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预案》,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预计约为 56,160万元(含发行费用)。其中,①计划用于年产3万吨特种钢丝绳技改项目后续投资9,870万元;②偿还银行贷款16,100万元;③扣除发行费用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实际需求,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实际需求,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少于项目总投资的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 四、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及归还情况 2011 年11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12%,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2 年 3 月 30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3,592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通报了本保荐机构(已于2012年3月31日公告)。 五、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上市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6 个月,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再次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5.47%,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谈,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文件,对此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西部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3个月,公司保证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资项目时,能足额按时到位,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西部证券对新日恒力再次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表示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王平 王珩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 新日恒力 公告编号:临2012-015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公司各位监事,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存在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关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90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000万股,发行价人民币7.0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561,6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48,041,577.68元。以上募集资金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1YCA1001)审验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及归还情况 2011 年11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12%,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2 年 3 月 30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3,592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通报了保荐人(已于2012年3月31日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5.47%,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工作。 (四)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审核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