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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农银增强收益债券A: ■ 2、农银增强收益债券C: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1.农银增强收益债券A: ■ 2.农银增强收益债券C: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不满一年。 2、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7月1日)起六个月,建仓期满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持续回暖的美国经济数据以及欧债危机的阶段性解决缓解了投资者对中国经济硬着陆的担忧。其次,年初以来国内的经济数据也显示经济下滑最快的阶段可能已经过去,虽然经济还难言见底,但也已经有一些需求改善的积极因素正在出现。这些积极因素缓解了投资者对经济以及企业信用风险的担忧,随着货币市场流动性缓解和高评级信用债券的绝对收益率降低,中低评级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和投资中低评级信用债券可能实现的总回报变得更加有吸引力,中低评级信用债行情在一季度拉开序幕。本基金期初持有较高比例的利率债券和高评级信用债券,二月份开始逐步减持利率债券,增持中低评级信用债券,在一季度取得了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A类净值增长率1.04%,C类净值增长率0.9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72%。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3日公告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对公司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就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于2011年6月7日下达了《关于对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豫证监发[2011]161 号),通过检查,发现存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整改。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日公告了整改方案,表示公司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强化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水平,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对“11中孚债”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该行政监管措施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了研究和分析,认为此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按照相关投资决策流程投资了该债券。 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基金募集的文件; 2、《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农银汇理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7.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7层。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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