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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黄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丙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智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减少68.97%,主要是本期收到转让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6%股权余款11,642.40万元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70.56%,主要是本期套期工具余额减少所致; 3.应付票据比期初减少35.28%,主要是本期公司减少以票据方式采购原材料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47.24%,主要是本期公司支付部分2011年度绩效工资所致; 5.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53.34%,主要是本期公司原材料采购减少,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增加增值税缴纳所致; 6.递延收益比期初增加107.82%,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2011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所致; 7.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244.09%,主要是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减少,使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8.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减少71.61%,主要是本期公司对参股企业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9.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支净额同比增加230.51%,主要是本期公司处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快子路49号、51号和53号的三宗房产增加收益所致; 10.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71.31%,主要是本期利润减少所致; 11.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83.12%,主要是受欧债危机和国内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国内外市场需求持续疲软,公司部分产品需求大幅萎缩、销售价格下滑,而油价高企,原材料价格一直处于高位,人工成本、资金成本、电费、运费等运营成本又不断上升,盈利空间大幅收窄。 12.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加97.78%,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13.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89.90%,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4.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54.73%,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支付了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82号土地的土地增值税,以及本期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5.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06.93%,主要是本期公司减少原材料采购所致; 16.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4,900,800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收到转让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 17.年初至报告期末,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9,625,000元,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参股企业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分红所致; 18.年初至报告期末,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比增加11,642.40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转让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16%股权余款所致; 19.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40,000,000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收到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20.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4,950,000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支付对参股企业湖南东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投资款; 21.年初至报告期末,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40.22%,主要是本期公司偿还部分到期银行借款后不再续贷所致; 22.年初至报告期末,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46.43%,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子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和佛山纬达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股东股利所致; 23.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及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发生变化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的保证金同比大幅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平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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