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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77号文《关于核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的核准,本基金自2012年3月5日起修改了基金合同中基础行业定义,并相应修改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及收益分配条款。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请查阅指定报刊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相关公告。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注:2012年3月5日本基金合同修改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综指与深证综指的复合指数×75%+中信全债指数×20%+同业存款利率×5%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本基金自2012年3月5日起修改了基金合同中基础行业定义及投资比例,并相应调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300指数×55% +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45%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该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公允性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期融资券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推出旨在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投资人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2.基金合同修改前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计算公式为:

  上证综指与深证综指的复合指数×7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20%+同业存款利率×5%;

  其中:上证综指与深证综指的复合指数=(上证A股流通市值/A股总流通市值)×上证综指+(深证A股流通市值/A股总流通市值)×深证综指

  基准指数的构建考虑了三个原则:

  (1)由于当前并不存在一个为投资者广泛接受的基础行业指数,所以以自定义方式来构建业绩比较基准,若将来出现一个能得到市场认可的基础行业指数,我们将在研究对比的基础上选择更为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

  (2)投资者认同度。选择被市场广泛认同的上证综指、深证综指、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作为计算的基础指数,并以流通市值比例为权数对上证综指、深证综指作加权计算。

  (3)业绩比较的合理性。基金投资业绩受到资产配置比例限制的影响,根据基金资产配置比例来确定加权计算的权数,使业绩比较更具有合理性。

  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75%、20%、5%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基金合同修改前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3月26日至2012年3月4日)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3月26日正式生效。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原基金合同约定。

  自基金合同修改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3月5日至2012年3月31日)

  ■

  注:2012年3月5日本基金修改合同后,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30%-80%,其中投资于基础行业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不低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80%,持有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20%-7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任职和离任日期均为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基金经理任职和离任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完毕基金经理注册和变更;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流程和系统控制保证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管理要求,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确保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公平交易制度及流程。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A、大类资产配置:

  ①股票资产配置——由于对A股市场一季度行情比较看好,本基金第一季度整体仓位有较大幅度提升,一季度末股票仓位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66.08%。

  ②债券资产配置——由于对股票市场看法相对乐观,因此债券的配置比例相对较低,一季度末债券持仓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24.08%。

  B、二级资产配置:

  ①股票资产配置——本基金第一季度持仓的重点板块是机械设备、零售、食品饮料、房地产和医药生物等行业,在市场的震荡中阶段性地参与了采掘、有色和地产等周期性行业。

  ②债券资产配置——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企业债和部分短期政策性金融债,以期平衡收益性和流动性,其中金融债主要为提高现金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2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4038元,累计份额净值为1.9488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修改了基金合同中的投资比例和业绩比较基准。基金合同修改前,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4日期间,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7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22%;基金合同修改后,自2012年3月5日至2012年3月31日期间,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6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5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一季度宏观经济数据一再低于预期,而且也看不到向好的迹象。出口受制于海外疲软的需求,消费受制于高物价,基建投资受制于地方政府和各部门资金匮乏,以及回报率低下,而房地产则受政策持续压制。1-2月份市场对信贷数据充满期待,但最后公布的数据却一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

  股市从元旦之后开始大幅反弹,力度很大,一方面市场期待新的一年宏观经济有个良好的开始,另一方面,海外尤其是美国经济数据良好,股市迭创新高,给A股带来了极好的示范效应。上证综指从2132的阶段底部反弹以来,最高涨到2478点。但是随着宏观经济数据屡屡不达预期,A股开始出现剧烈的调整,季末跌到2250点附近,市场情绪悲观,看空气氛弥漫。

  短期来看,市场还会受偏负面的经济数据和投资者情绪影响,难有大的上涨空间。不过,如果我们把投资期限拉长来看,A股整体估值不贵,有很多公司的成长性也不错,市场缺的是信心。中国政府干预经济本来就是一种常态,未来如果经济数据持续低迷,新的刺激政策势必出台。政策刺激可以给市场提供足够的信心,阶段性、局部牛市可期。因此,只要我们坚持价值为上,买入确定的、低估值的公司,全年应能取得较好的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余的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8日公告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1]17号)。该公告中,公司陈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及的主要内容及公司针对处罚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五粮液(000858)的决策流程符合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上述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了及时分析和研究,认为上述事件对五粮液的投资价值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上述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12年1月12日起,至2012年2月10日结束。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基础行业定义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中投资比例和业绩比较基准及分红条款的议案》,并于2012年3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77号文《关于核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核准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自2012年3月5日起生效。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基金募集的文件;

  2、本基金基金合同;

  3、本基金托管协议;

  4、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还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下载。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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