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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2017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4日以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正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0名,实际参加董事10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4月23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收购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44%股权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对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冠华”)的持股比例,公司拟收购大族冠华四方股东合计持有的大族冠华16.44%股权,收购价格合计6,897.44万元。公司董事刘学智作为本次交易的股东之一,回避表决此议案。该议案不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第2012021号公告-——《关于收购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44%股权的公告》。 三、与会董事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将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降低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1,215.4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详见公司第2012019号公告——《关于将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与会董事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总经理增加6000万元买方信贷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子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族冠华增加6000万元买方信贷额度并提供担保,同意授权其总经理在上述新增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事项。 关联董事高云峰、胡殿君、刘学智因在大族冠华担任董事职务,回避表决此议案。详见公司第2012020号——《对外担保的公告》。 五、与会董事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2018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4日以传真形式通知,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正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磊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全体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全体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215.43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2019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0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1,215.4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本公司2006年8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06年9月8日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5月21日《关于核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113号)核准,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000万股。2007年6月7日,本公司以每股18.1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股份1890万股,募集资金34,209万元,减除发行费用1,20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33,000万元。该次发行额业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深南验字(2007)第081号”《验资报告》。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及上市公告书》,本公司大功率激光切割机产业化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3,000万元,项目现已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产生效益。截至目前,项目共节余募集资金1,215.43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通过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较好地控制了工程建设成本,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工程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工程总开支。 2、公司通过加强管理,逐步提高了设备的使用效率,部分配套设备采用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结合公司现有产品生产线和设备的配置,充分考虑资源综合利用,对项目的工艺设计进行了优化,节约了设备投资。 三、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在高速发展中,通过增加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发挥财务杠杆作用,但目前融资环境较为紧张,融资成本较高。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经济效益,降低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生产经营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能够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215.43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节余1,215.43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大族激光非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工,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大族激光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时,大族激光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因此,大族激光将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可行的。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将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2020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在201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全体与会董事以同意7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总经理增加6000万元买方信贷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出席率为100℅,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授权其总经理增加6000万元买方信贷额度,公司同意大族冠华增加上述额度以内的买方信贷。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新联大街东一号 法定代表人:周广英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万元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单色、彩色印刷及数字化印刷设备、数字化制版设备,提供设备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各类相关印刷制版用器材及耗材,国内商业、物资供应业(以上不含限制项目,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公司持有大族冠华50.625%的股份,公司为大族冠华的控股股东,大族冠华的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高云峰先生。 2、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实际发生时为准。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买方信贷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以实际发生时为准。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该业务有助于大族冠华开拓市场、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回购设备的风险。公司承诺:不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业务;不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买方信贷业务。在未来买方信贷业务中,如担保客户条件不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公司将提交本议案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2年4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77亿元和2.89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6.99%和10.3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2.07亿元和1.53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7.37%和5.45%,无逾期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2021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44%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4月19日,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44%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冠华”)四方股东合计持有的大族冠华16.44%股权,收购价格合计6,897.44万元。关联董事刘学智回避表决此项议案,该议案不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收购刘学智持有大族冠华3.31%的股权,收购价格为1389.98万元,因刘学智担任本公司的董事职务,该部分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收购另外三方股东于开通、郑伟、辽宁百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大族冠华8.52%、3.13%、1.48%的股权,收购价格分别为3577.23万元、1311.30万元、618.93万元,上述三方股东同公司无关联关系,该部分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对方刘学智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第(二)项规定的关联人情形。公司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大族冠华成立于2006年11月16日,住所地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新联大街东一号,注册资本16,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单色、彩色印刷及数字化印刷设备、数字化制版设备,提供设备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各类相关印刷制版用器材及耗材,国内商业、物资供应业(以上不含限制项目,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股东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于开通、自然人刘学智、辽宁百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郑伟、北京豹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0.625%、14.15%、12.5%、11.475%、7.5%、3.75%。 大族冠华2011年度资产总额54,046万元、负债总额21,071万元、净资产32,975万元、营业收入30,197万元、净利润2973万元,以上述数据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大族冠华截至201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56,138万元、负债总额23,129万元、净资产33,009万元、营业收入6,441万元、净利润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交易中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审国际审字【2012】09030281审计报告为参考依据,各方协商确定目标资产的最终交易总价格为6897.44万元,与交易方于开通、刘学智、郑伟、辽宁百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目标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分别为人民币3577.23万元、1389.98万元、1311.30万元、618.93万元。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本公司的自有资金。 2、刘学智为大族冠华核心管理层人员,现担任大族冠华总经理职务。为确保刘学智在出让股权后与本公司的利益一致性,刘学智承诺:取得本次股权转让款之日起6个月内,将全部股权转让款税后净额通过股票二级市场购买并持有本公司股票;刘学智作为公司董事,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购入的全部股份以“高管股份”形式锁定,其持有的股票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公司将对该项安排的后续完成情况持续公告。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大族冠华为本公司持股50.625%的控股子公司,是我国小幅面多色印刷机的龙头企业,占据国内56幅面以下多色印刷机60%的市场占有率。2011年,大族冠华成功低成本收购了日本筱原株式会社的产品技术、专利、装备和全部库存,并将通过整合相关资源,向高端大幅面印刷机领域进军。本公司看好其未来业务成长前景,拟通过此次股权收购进一步提高对大族冠华的持股比例,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做大做强民族装备的战略规划,对公司发展将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收购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冠华”)四方股东合计持有的大族冠华16.44%股权,收购价格合计6,897.44万元。经审查,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刘学智作为本次交易的股东之一,回避表决此议案,该议案不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审计报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2022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2012年5月8日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2年4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88,190,9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02%)向本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在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2012年4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44%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市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18.02%(超过3%),本次提交的提案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收购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44%股权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现对《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补充通知,详细内容见2012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2012023号公告——《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2023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2012年5月8日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2年4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88,190,9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02%)向本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在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2012年4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44%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于2012年5月8日上午10:00开始,现场会议的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的结束时间;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5月7日-2012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7日15:00至2012年5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二、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2年5月4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三、会议内容: 3.1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2 审议如下议案: (1)《201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4)《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 (5)《2011年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此项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批准); (8)《关于收购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44%股权的议案》(此项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提交本次股东大会批准)。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5月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2年5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董秘办 大会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董秘办 大会联系电话:0755-86161340 大会联系传真:0755-86161327 邮政编码: 518052 联系人:杜永刚 六、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08;投票简称:大族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7日15:00至2012年5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形式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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