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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2-1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2-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4月20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4月15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瑜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的程序,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中小股东选举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制订本实施细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3、《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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