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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2012-017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4月20日以非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4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2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相关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其他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其他风险投资。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归还。《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已经保荐人、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12年5月8日14:00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2年4月) 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公司以总股本431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3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3月28日,现已实施完毕。 根据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公司拟就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正: 1、原章程“第三条:公司于2009年6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557号文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于2009年7月1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000万股。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517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160万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3160万股。” 修订为:“第三条 公司于2009年6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557号文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于2009年7月1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000万股。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517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160万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3160万股。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8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7688万股。” 2、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160万元。” 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688万元。” 3、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316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316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768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7688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2012-018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4月20日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4月12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额度中的铺底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推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2012-020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借期限不超过6个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9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3,16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3.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0,912,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3,577,36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07,334,64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30日出具了XYZH/2011A1006号《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进行确认。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两个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二、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质保量、有序实施的前提下,利用1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借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铺底流动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 上述暂借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300万元。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 1、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其他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其他风险投资。 2、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归还。 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归还,公司将及时告知保荐机构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此次公司运用1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额度中的铺底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万马电缆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保荐机构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的规定。 对此,我们发表同意实施的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运用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额度中的铺底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推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五、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经核查后认为,万马电缆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并且公司已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计划自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保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万马电缆实施上述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2012-021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5月8日(星期二)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12年5月8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5月7日——2012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 年 5月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12 年 5月7 日下午 15:00 至 2012 年 5月 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4日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或《公司章程(2012年4月)》,该议案需要特别决议通过。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电话、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2年5月4日下午4: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时间:2012年5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万马电缆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5月8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须多笔委托。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362276 投票简称:万马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表示总议案,1.00 元表示议案一,2.00 元表示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项)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万马电缆”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5、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再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 前发出,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服务密码再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 25918485 / 25918486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 / 83991101 / 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2 年 5月7日下午15:00 至2012年 5月8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 邮政编码:311305 联系电话:0571-63755256、63755192 联系传真:0571-63755256 联系人:王向亭、邵淑青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对审议事项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择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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