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福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建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红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43.14%,主要原因是购置一台研发仪器设备预付款项所致。 2、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年初下降40.88%,主要原因是支付到期应付账款所致。 3、报告期末,预收账款较年初增长39.92%,主要原因是设备订单预收款项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1、年初至报告期末,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04.53%,主要原因为公司承担02重大专项,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06.51万元,增长174.48%,同时预提职工2012年度奖金及股权激励费用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2039.05%,主要原因是公司贷款利息减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67.82%,主要原因是公司承担国家02重大专项,研发支出大幅增加所致。本报告期确认601.12万元营业外政府补贴收入,管理费用中的相应研发费用支出601.12万元同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扣除,收支同时扣非后的营业利润850.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61%。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及原因说明 1、年初到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回销售货款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2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本报告期未发生相应的款项支付。 3、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8.88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并扣除相应支出后的净收入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2012年第一季度,半导体行业下滑速度趋缓,后续有望企稳回升,国家工信部发布了电子信息制造业、太阳能光伏和集成电路三大产业的“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提振了行业信心。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2012年度经营目标和任务展开工作,实现营业收入2675.1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2.48%,实现利润总额850.9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9.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34%。 下一阶段,公司将继续专注于现有主营业务领域,继续做好新产品研发和新市场开发,在继续完善新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基础上,紧紧抓住新产品的国内市场推广,切实跟进重点客户、重点产品的项目落实,最终争取实现重点客户与重点产品的批量稳定销售。同时借助新产品海外市场推广的契机,同步开拓海外传统封装业务市场,持续扩大公司业务影响力和品牌效应,在公司设定的台湾区域和东南亚区域等海外传统封装目标市场,争取有实际客户的成功开拓。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1年3月,公司与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新建厂房工程施工合同》,就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厂房施工的具体事项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合同金额2841.12万元。目前该合同执行情况良好。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资产交易、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4、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