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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投资 公告编号:2012-16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4月23日在公司北京管理总部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钱爱民女士因公务未能参加会议,已经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刘洪渭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徐建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1年经审计的母公司净利润为28,487,918.72元,提取盈余公积2,848,791.8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4,586,123.48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0,225,250.33元。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产业结构调整期,正在积极开发新的投资领域和投资项目,董事会提议公司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报酬为45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任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附件。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5月21日上午9点半,在青岛市闽江路5号青岛府新大厦219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5月16日。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二条原为:公司经青岛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青体发(1992)60 号文批准,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702001805260。 修改为:“公司经青岛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青体发(1992)60 号文批准,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7020018052604。” 公司章程第五条原为:公司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株州路151 号。 修改为:“公司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51 号;邮编:266101。” 公司章程第十二条原为:公司的经营宗旨:立足科技创新,发展医药事业,繁荣市场经济,为人民生活服务,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修改为:“致力于开拓投资业务,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追求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408,249,882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08,249,882 股,其他种类股0 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531,871,49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31,871,494股,其他种类股0 股。” 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原为: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府新大厦。 修改为:“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中规定的地点。” 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第三款原为: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修改为:“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原为: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方式或传真方式; 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3 日。 修改为:“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 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3 日。”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原为: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或邮件(包括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修改为:“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原为: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或邮件(包括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修改为:“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九条原为: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修改为:“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的,电子邮件发出之日视为送达日期,但公司应当自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以电话方式告知收件人,并保留电子邮件发送记录或电子邮件回执至决议签署。”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一条原为:公司指定《证券时报》、深圳巨潮证券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修改为:“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深圳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三条原为: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名称〗 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修改为:“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原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在〖报纸名称〗 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修改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 日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原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 日内在〖报纸名称〗 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修改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 日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五条原为: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公司登记机关全称〗 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修改为:“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投资 公告编号:2012-17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八次会议于2012年4月23日在公司北京管理总部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宏先生主持,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有内幕交易行为,未发现有损害其他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阅了《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能够得到充分有效地监督。2011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对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我们保证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有内幕交易行为,未发现有损害其他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投资 公告编号:2012-18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集的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4月23日召开七届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2年5月21日(星期一)上午9点半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方式。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闽江路5号青岛府新大厦219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五)《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关于聘任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2年5月16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民生投资”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2年5月17日至5月18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17时。 (三)登记地点:青岛市闽江二路2号综合办公楼二楼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四、其它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岛市闽江二路2号综合办公楼二楼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电话: (0532) 80770826 传真号码: (0532) 80770821 联 系 人: 杜心强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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