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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137版)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2-010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筹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9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8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412.88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11年9月7日出具天健验字〔2011〕37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投项目为“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投资金额为18,329万元,超募资金为18,083.88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一)承诺投资项目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入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12,500,000.00元用于增建生产仓库库房、建设检测检验中心及产品体验中心,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对“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项目”追加投资35,270,000元

  1、注塑车间技术升级:为适应公司不断扩大的生产规模以及产品对塑料件精密度的需求,公司拟对注塑车间的设备进行技术升级,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通过增购19台先进的注塑设备及辅助设施,实现公司产品塑料件充分自给,从塑料件源头控制质量,提供更安全环保的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的塑料件,并且通过先进的注塑设备来提升公司注塑件精密度,进一步缩小与国外竞争对手在细节上的差别,整体提升公司产品品质。

  2、喷涂车间技术升级:为提高公司产品表面涂层质量,从细节提升公司产品品质,赢得更高的消费者满意度,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增加两条先进的全自动喷涂流水线。

  以上两项合计需投资35,270,000元。

  四、本次追加投资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过本次追加投资后,有利于系统强化生产管理、整体提高产品品质,提高产品认知度,对于提升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创建优秀民族品牌具有重要意义。本次追加投资不属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行为,不会对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系统强化生产管理、整体提高产品品质,提高产品认知度,对于提升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创建优秀民族品牌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35,270,000元超募资金追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与原先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2-01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和日期:2012年5月15日(周二)09:3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2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8、会议地点:永康市总部中心金典大厦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选举张卫东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投产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

  14、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的登记方式

  (一)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2年5月11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出席会议时上述材料除注明为复印件外均要求出示原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5月11日09:00—11:30;13:00—16:00

  (三)会议登记地点:证券事务部

  通讯地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金典大厦六楼。

  邮编:321300

  四、其他事项

  1、联系人:佘 砚

  联系电话:0579-89295369 传真号码:0579-89295392

  邮箱:zqb@haers.com

  2、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5日

  

  授 权 委 托 书

  鉴于本人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范围:

  ■

  本授权书自本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

  2、授权范围应由授权人分别对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投同意票即划上“√”,以此类推)。

  3、如果不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2-01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4月2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2年4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亮渠先生主持。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度报告摘要和全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201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健审3168号),公司201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0,231,138.59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5,023,113.86元之后,2011年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208,024.73元,加之2010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60,834,354.74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042,379.47元。

  本着能够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拟定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48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

  2、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201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

  8、《201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检查后认为:公司能认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1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核查,该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1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9、《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投产的议案》

  本次延期属于土坡护坡加固原因造成的对厂房施工建设的影响,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此次延期有利于保证厂房建设质量、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方案为:监事津贴每人税前6万元,担任公司其他行政职务的,不重复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2-01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4月2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2年4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及授权董事8人,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第九节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健审3168号),公司201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0,231,138.59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5,023,113.86元之后,2011年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208,024.73元,加之2010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60,834,354.74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042,379.47元。

  本着能够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拟定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48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

  2、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卫东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彭光顺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10、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才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壹亿元,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之间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张卫东先生代表公司与上述银行签署授信额度以内的法律文件。

  1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1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方案为:董事津贴每人税前6万元,董事长45万元;独立董事津贴每人税前8万元;非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其他行政职务的,不重复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为:总经理税前78万元;副总经理税前60万元;董事会秘书税前40万元;财务总监税前40万元。其中将年度薪酬总额的30%作为绩效考核薪酬,并由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根据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予以考核并发放。若在公司出现兼职情况,不重复领取工资。

  1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组织架构设置的议案》

  变更后的组织结构为:

  ■

  18、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19、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投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投产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

  2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拟变更增加为:“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不锈钢真空器皿、不锈钢制品、塑料制品、玻璃陶瓷制品、机械设备(除发动机)的制造、加工、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6、《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9、《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11、《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12、《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13、《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投产的公告》;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投产的核查意见》;

  15、《关于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告》;

  16、《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5日

  附件:

  附件一 张卫东简历

  附件二 彭光顺简历

  附件三 彭光顺简历

  张卫东 先生:汉族,1969年生,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91年至1999年担任湖南株洲搪瓷厂工程师;1999年至2002年担任长营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02年至2010年担任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设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11年8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8月至2011年10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张卫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彭光顺 先生 汉族,1970年生,博士,中共党员。1991年7月至1996至8月在湖南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项目经理、设计室主任工程师;1999年3月至2006年8月在广东科龙集团工作,曾任集团董事长高级秘书、战略投资处经理、财务总监助理、空调营销本部副部长、销售大区部长、小家电营销本部部长;2006年12月至2010年8月在广东东菱集团工作,曾任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营销公司总经理、广东东菱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9至2012年4月在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工作,任资本运营与投资部副部长、广东广新盛特金属有限公司董事。

  彭光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吴才炎 先生 汉族,1970年生,本科。1991年至1993年就职于国营长征无线电厂,任职于技术员;1994年至2000年就职于长亨模具厂,任职于技术员、工程师,工程部经理等职;2001至2003年就职于精准模具厂,任职于厂办经理;2003年至2010年就职于新宝电器有限公司,任职于模具公司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裁办总裁助理。

  吴才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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