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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1.4 公司负责人温国明、总经理郭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生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琼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 1、应收账款期末数16,760,391.30元,比期初数减少了92.57%,主要系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偿还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投资款2.22亿元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数18,717,146.61元,比期初数减少了88.81%,主要系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偿还公司垫付的东线高速公路贷款本金14,500万元所致。 3、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数422,893,336.99元系公司报告期内购买商业银行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 4、应付账款期末数67,517,098.42元,比期初数减少了38.30%,主要系房地产项目应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5、预收账款期末数20,452,001.42元,比期初数减少了20.88%,主要系房地产项目预收售房款结转收入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12,317,214.29元,比期初数减少了53.39%,主要系支付上年末预提的职工薪酬所致。 7、未分配利润期末数285,154,067.09元,比期初数增加了18.22%,主要系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 1、营业收入本期数126,687,846.32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55.53%,主要系本期的房地产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数46,368,082.64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43.69%,主要系本期房地产项目销售成本结转同比减少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21,205,990.72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71.26%,主要系本期房地产项目计提营业税金同比减少所致。 4、期间费用本期数17,908,205.60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20.16%,主要系本期管理费用减少所致。 5、投资收益本期数11,585,311.46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126.69%,主要系本期公司购买保本浮动型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支净额本期数-89,812.21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92.95%,主要系本期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减少所致。 7、利润总额本期数54,455,999.33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51.09%,主要系本期房地产项目实现的利润减少所致。 8、所得税费用本期数10,576,293.90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58.22%,主要系本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数43,942,127.08 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48.97%,主要系本期公司房地产项目实现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325,429,748.99元,比上年同期数增加355.48%,主要系报告期内省交通厅偿还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投资款及代垫银行贷款本金3.67亿元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415,543,455.49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101.06倍,主要系本期购买商业银行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4.22亿元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90,113,706.50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234.95%,主要系本期购买商业银行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4.22亿元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琼海“瑞海水城”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45,953万元,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约4,482万元,累计实现销售收入约45,150万元。 2.三亚“瑞海锦苑”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20,940万元,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约4,214万元,累计实现销售收入约45,292万元。 3.海口“高路华”项目:报告期内,完成投资约633万元,累计完成投资约3569万元。项目完成1#楼承台、地梁及筏板砼浇筑,地下室D-7至D-14轴墙柱钢筋绑扎;完成2#、3#楼2—6层砼浇筑(完成至7层楼板面)。 4.儋州“东坡雅居”项目:报告期内,完成投资约253万元累计完成投资约31,649万元,完成了规划方案设计评审工作,围挡和清表工程正在按计划实施之中。 5.琼海“瑞海.嘉浪豪庭”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按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琼海分公司合作合同的有关约定累计支付琼海“瑞海.嘉浪豪庭”项目合作款4030万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国明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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