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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摘要 2012-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1.3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温国明、总经理郭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生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琼文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 股东持股情况和控制框图 4.1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4.2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5 董事会报告 5.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概要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2011年,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紧紧抓住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有利契机,科学规划,加强管理,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营效益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全年共完成营业收入53,008.49万元,实现净利润(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55.65万元,同比增长32.51%,为公司“十二五”期间实现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的同比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 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0.8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的房地产项目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2.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3.3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的房地产项目毛利增加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2.51%,主要原因同上。 (二)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属交通基础设施行业,涉及的主要业务为高速公路的建设和养护管理;房地产的开发及销售;旅游服务业的综合开发等。 2.公司主营业务行业情况 1)按业务分类的主营业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其中: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分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2)房地产业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54.26%,主要系收入减少原因所致。 (3)交通运输业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9.49%,主要系海南东线高速公路左幅投资补偿款成本摊销相应增加所致。 (4)服务业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4.16%,主要系收入增加原因所致。 2) 按地区分类的主营业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3.占主营业务10%以上的主要行业收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主营业务或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情况 1.利润项目变动情况 ■ (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的房地产项目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的房地产项目结转销售成本减少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房地产项目毛利增加导致土地增值税增加所致。 (4)期间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补缴住房公积金费用增加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年度无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6)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7)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实现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收支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处置资产收入增加所致。 (9)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实现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2.主营业务及其结构情况 ■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及其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公司报告期营业毛利率为65.19%,比上年同期上升了15.1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本年营业收入比上年营业收入降低了10.84%,但营业成本同比降低了37.92%所致。 (四)报告期内资产构成情况 ■ 公司主要资产的计量属性:公司在对资产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在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对发生减值的存货及其他资产,按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计量;对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购买价款的现值计量。上述计量属性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1.货币资金年末数比年初数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收到公路补偿款及销售收入所致。 2.应收款项年末数比年初数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回以前年度应收款项所致。 3.预付款项年末数比年初数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预付琼海丝绸厂土地款所致。 4.存货年末数比年初数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房地产项目开发产品结转成本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年末数比年初数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增加股权投资及被投资单位实现投资收益所致。 6.在建工程年末数比年初数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在建工程完工结转至固定资产所致。 7.无形资产年末数比年初数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无形资产在受益期间摊销增加所致。 (五)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等数据构成情况 ■ 1.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8.44%的主要原因系房地产项目广告费等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2. 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9.45%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补缴住房公积金费用所致。 3. 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79.22%的主要原因系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本年度房地产项目实现销售收入所致。 (六)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构成情况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系上年公司收回以前年度公路投资补偿款。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所致。 (七)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 1. 报告期内,子公司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4843.92万元,净利润840.67万元,主要系由于该公司销售琼海瑞海水城房地产项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确认了营业收入。 2. 报告期内,子公司海南高速公路广告有限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1009.38万元,净利润454.51万元,主要系高速公路沿线广告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确认了营业收入。 3. 2011年8月29日,公司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书》,将公司持有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给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11年8月30日刊登《关于转让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5%股权的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截止2011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到全部转让价款3,600.85万元,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确认该股权转让收益909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海汽集团25%股权。 4.报告期内,公司参股的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47.55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1482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 5.3 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利润项目变动情况 ■ (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的房地产项目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的房地产项目结转销售成本减少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房地产项目毛利增加导致土地增值税增加所致。 (4)期间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补缴住房公积金费用增加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年度无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6)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7)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实现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收支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处置资产收入增加所致。 (9)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实现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2.主营业务及其结构情况 ■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及其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公司报告期营业毛利率为65.19%,比上年同期上升了15.1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本年营业收入比上年营业收入降低了10.84%,但营业成本同比降低了37.92%所致。 §6 财务报告 6.1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2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 6.4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国明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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