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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丁振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德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雷蕾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11.62万元,增长比例36.90%,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97.55万元,增长比例44.10%,主要系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应收义马市政府铬渣处理补贴款所致。 (3)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500万元,增长比例32.14%,主要系公司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142万元,增长比例100%,主要系公司新增应付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200.45万元,降低比例49.8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缴纳中盈长江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收益相关所得税4,222.5万元所致。 (6)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299.45万元,降低比例36.49%,主要系公司取得参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2011年度红利5,571.3万元,冲减前期应付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借款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1,836.03万元,增长比例46.31%,主要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8)本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651.01万元,增长比例90.66%,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科技工业园开发与建设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本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70.06万元,增长比例86.36%,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科技工业园开发与建设收入规模的增加,营销投入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0)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70.52万元,增长比例215.9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1)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01.79万元,增长比例288.15%,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铬渣补贴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2)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72.80万元,增长比例153.34%,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3)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673.99万元,增长比例182.30%,主要系①本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科技工业园开发与建设收入规模的增加,主营业务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164.20万元;②公司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在托管期,本年度主营业务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794.68万元。 (14)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7,710.76万元,降低比例271.11%,主要系①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武汉学府房地产有限公司2012年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销售回款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6,849万元;②公司缴纳中盈长江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收益相关所得税4,222.5万元;③公司科技工业园开发与建设及环境综合治理经营性投入较去年同期增加。 (15)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384.32万元,增长比例895.33%,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回武汉凯迪控股有限公司受让中盈长江国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股权款9,225万元所致。 (16)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968.15万元,增长比例为1209.9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融入资金较去年同期增长所致。 1.1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2年2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及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议案,公司股票于2012年2月21日复牌交易。 截止目前,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资产评估以及盈利预测等项工作仍在进行中。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均已在重组预案中披露。 以上相关信息详见2012年2月21日、3月2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2012年2月17日,公司与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签署了《股东出资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湖北联投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矿业")。公司认缴资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占联投矿业注册资本的30%,联投集团为联投矿业的控股股东。目前,公司已实缴资本金600万元,联投矿业已完成工商注册,勘探许可证正在申请办理中。 以上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以上相关信息详见2012年2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2012年3月28日,公司与大连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软件园")、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署《股东出资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件新城"),公司认缴资本金人民币壹亿元,占软件新城注册资本的25%,大连软件园为软件新城的控股股东。目前软件新城正在办理工商注册。 以上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以上相关信息详见2012年2月29日、3月21日、3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2012年3月31日,公司与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2年,自2012年3月31日起至2014年3月30日止。 以上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以上相关信息详见2012年4月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2011 年9 月14 日,公司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签署《托管经营协议》,将公司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作为目标公司委托给义煤集团经营,托管期至2012年4月23日到期,公司不收取托管费用。目前,公司将争取与义煤集团达成共识,继续托管经营并进一步推进合作,但双方的下一步合作存在不确定性,由此存在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可能性,公司将依据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测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托管经营协议》详见2011年9月21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2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凯迪电力承诺: ①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公司2007年和2008年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不包括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追加对价安排的股票数量: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日流通股总股数83,200,000 股计算,追加对价安排比例为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0.5 股,共计4,160,000 股。 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 a、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b、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或者c、公司2007、2008 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承诺履行完毕或确认无需履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其他承诺: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协议收购完成后,继续履行上述凯迪电力尚未履行完毕的在东湖高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做出的承诺。同时,湖北联发投承诺,该次收购凯迪电力所持有的东湖高新14%股权(共计69,449,234股)事项自股权过户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上市交易。 (3)履行情况: ①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东湖高新2007年财务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08]398号)、2008年财务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09]078号)、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11]396号),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高于50%,没有触发"追送股份"条款。 ②联投集团严格执行了《股权转让协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1.3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进行现金分红,也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振国 2012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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