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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周秉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金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金毅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3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1) 预付账款减少的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预付的材料采购款减少所致。 (2) 短期借款增加是报告期公司新增银行贷款所致。 (3) 应交税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前期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报告期部分抵扣所致。 (4) 应付利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偿还计提的中期票据利息。 (5) 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应缴增值税减少使得相应的各项税金减少。 (6) 销售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的出口运费、港杂费及国内运输费用增加。 (7) 利润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国内钢材市场持续低迷、钢材价格下滑、销量减少等原因所致。 (8) 所得税费用减少的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支付的原材料采购款等增加所致。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款支出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即: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情况下,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此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秉利 2012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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