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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公司负责人方海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运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 业务回顾和展望 ■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三)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公司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1年11月4日,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公司委托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路支行向河南汉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汉威科技”)提供人民币500万元委托贷款,借款期限为三个月,郑州汉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告2011-0030)。截止报告期末,汉威科技已归还该资金。 2、2012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河南汉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通过银行向汉威科技提供人民币500万元委托贷款,借款期限为三个月,郑州汉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告2012-004)。公司2012年2月4日通过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汉威科技提供委托贷款500万元人民币。 3、2012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公告2012-002)。 公司报告期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详情如下:2012年1月17日,公司购买中国银行1,500万元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期限2个月,年化收益率5.45%;2012年1月18日,公司购买中国银行1,000万元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期限1个月,年化收益率5.70%。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方海江 2012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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