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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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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2-13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4月23日在本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江洪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董事郭书战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听取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的年度述职报告。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如下:

  一、《2011年度总裁业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1年度财务报告》

  该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计委员会201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告编号:2012-1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1年度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50,683,829.37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65,068,382.94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65,235,884.33元,减去已分配利润845,366,624.8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05,484,705.91元。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目前公司总股本3,007,865,439股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503,932,719.50元,余额转入下年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2011利润分配预案》表示了同意的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审计机构》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决定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310万元(不含差旅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表示了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报告所描述符合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总体是规范、完整和有效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针对该报告出具了审计报告。

  有关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公司2012年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专项报告》

  该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2年开展外汇资金业务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2-1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公司2012年大宗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专项报告》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2年大宗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2-1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框架协议》

  有关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2-17)。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珠海格力集团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会董事中关联董事3人回避了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司披露的《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18)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由于河南诚信格力电器市场营销公司总经理郭书战先生在本公司担任董事,因此格力电器与河南诚信公司形成关联关系),与会董事中关联董事1人回避了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12-1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公告编号:2012-2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2-15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开展

  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衍生品投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外汇资金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2012年公司拟继续开展的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产品范围为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余额不超过35亿美元,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已经2012年4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2011年出口收汇金额合约22亿美元,进口付汇金额合约6亿美元,为规避上述两项业务的汇率风险,公司有必要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以规避进出口业务汇率风险,不存在任何投机性操作。

  三、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概述

  为达到有效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公司拟开展如下外汇资金交易业务:

  1、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应未来的收付汇金额与时间,与境内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DF)合约,锁定未来收汇的结汇汇率或未来付汇的购汇汇率。或者公司境外子公司(香港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与境外银行签订无本金远期交割(NDF)合约或香港市场人民币远期合约(CNH)。目前,此类业务的期限通常是2年以内。

  2、DF+NDF/CNH+NDF/CNH+DF:对应未来的收汇金额与时间,与境内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同时公司境外子公司(香港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与境外银行签订同一金额、同一到期日的NDF购汇,以锁定收益,规避汇率风险。

  对应未来的付汇金额与时间,与境内银行签订远期购汇合约,同时公司境外子公司(香港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与境外银行签订同一金额、同一到期日的NDF或CNH结汇,以锁定收益,规避汇率风险。

  对应未来的收汇金额与时间,公司境外子公司(香港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与境外银行签订CNH结汇合约,同时签订同一金额、同一到期日的NDF购汇合约,以锁定收益,规避汇率风险。

  目前,此类业务的期限通常是2年以内,收益率约为0.5%-1%。

  3、存款质押+外汇贷款+远期购汇+到期即期购汇组合业务:公司采用存款质押的方式向银行贷入外汇,根据利率实际情况,存款形式可以是人民币存款、外币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同时签订远期购汇的组合外汇资金业务,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锁定收益的目的。目前,此类业务的期限通常是3年以内,此类业务的收益率是0.5%-5%。

  如果不操作远期购汇合约,则人民币存款质押+外汇贷款的效果则相当于一笔价格较优的远期结汇业务。

  4、内保外贷:境内银行开立以境外银行为受益人的备用信用证或保函,被担保人为境外全资子公司(香港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凭此备用信用证或保函向境外银行申请融资,境内公司用存款质押的形式提供反担保。根据利率实际情况,存款形式可以是人民币存款、外币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如果同时境外全资子公司签订购汇业务,则收益确定,收益率约为0.8%-4%;如果不签订购汇业务,对于人民币存款质押的方式,则境外全资子公司可以用即期汇率考虑了存贷款利差的影响后所得的汇率锁定其未来应收账款的结汇汇率,有利于公司有效地规避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汇率风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目前,此类业务的期限通常3年以内。

  四、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公司所有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的期限均在三年以内。

  2、交易对手:银行

  3、流动性安排:基于对公司未来进出口业务的合理估计,所有外汇资金交易将满足贸易真实性要求。另外,相关远期外汇交易将采用银行授信的方式进行操作,所以,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五、管理制度

  依据本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六、外汇资金交易的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对于单边远期结汇业务,如果到期日美元/人民币汇率大于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产生亏损。对于单边远期购汇业务,如果到期日美元/人民币汇率小于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产生亏损。但公司是通对外汇汇率的走势进行研究和判断并通过合约锁定了结售汇汇率,有效地防范了人民币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对于不配NDF购汇业务的内保外贷操作,如果到期日人民币汇率高于方案所锁定的结汇汇率,则方案将会产生亏损。但优点是能够用高于远期汇率的价格锁定未来应收款的结汇汇率。对于配NDF购汇业务的内保外贷操作和海外代付,不存在市场风险。

  对于上述其他业务,不存在市场风险。

  2、公司违约风险

  公司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的估计基础之上签订上述外汇资金交易合约,合规合法,不存在履约风险且对公司流动性无影响。

  3、银行违约风险

  对于存款质押+外汇贷款+远期购汇+到期即期购汇组合业务,如果在合约期限内存款质押银行倒闭,则公司有质押存款不能全额正常收回的风险。

  对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如果在合约期限内银行倒闭,则公司将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但是目前与公司有外汇资金交易的银行是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渣打银行和花旗银行等大型银行,基本不予考虑其倒闭所带来的违约风险。

  七、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公司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同时,在具体业务的操作过程中,实行财务部操作、审计部监督的独立操作模式。每笔外汇交易业务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即需同时得到财务部外汇业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审计部不定期检查,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的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监督执行情况,有效地控制和防范了风险。

  八、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合约银行提供的价格厘定,公司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九、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公司对已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2-16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大宗材料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衍生品投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资金管理模式要求和日常业务需要,2012年公司拟继续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现特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次拟开展的大宗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已经2012年4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大宗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说明

  随着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大宗材料特别是铜等现货的价格基本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价格定价,冶炼商、贸易商、消费商都以交易所每日的金属价格走势作为定价的标准,企业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已成为稳定经营的必要手段。

  由于公司铜材料需求量很大,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有必要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以辅助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严格根据生产经营对大宗材料的需求规模确定开展套期保值的业务规模,同时公司建立期货风险测算系统,加强套期保值的风险管控。

  三、拟开展的大宗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套期保值品种:2012年公司拟开展的大宗材料套期保值品种为铜等,涉及的主要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美元。

  2、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大宗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3、交易对手:大宗材料生产商、期货经纪公司。

  4、流动性保障安排:人民币3亿元。

  5、其他安排: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使用现汇,额度比例及交易的杠杆倍数一般在10以内,到期采用差额平仓或实物交割的方式。

  四、管理制度

  依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五、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应对

  1、市场风险:

  为规避市场大宗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作为大宗材料消费商,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套期保值时机与恰当的保值数量比例,避免由于现货与期货基差变化异常或过度保值造成重大损失。

  2、流动性风险:

  公司根据生产需求产生的大宗材料采购计划,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保值,保值时考虑月份合约的流动性和月份合约间基差,尽量选择流动性好的期货合约,避免由于流动性差造成建仓成本和平仓成本提高。对远月有需求但远月合约流动性差,基差不合理的考虑利用近月合约保值再滚动移仓方式操作。

  3、履约风险:

  由于国内大宗材料套期保值是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化交易,各客户的保证金由证监会旗下的保证金监管中心监管,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强平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的是保证金收取制度,公司将对保证金与持仓之间的额度作出合理安排,避免由于持仓过大而市场反转时被强平造成损失。

  六、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各单位生产所需原材料保值、避险的运作,严禁以逐利为目的而进行的任何投机行为,保值数量控制在需求量的合理比例。针对已确定产品价格的订单,适时在期货市场对原料进行买入保值锁定原材料价格,针对未确定产品价格的订单,依据对整体金融与商品市场的深入分析,采取一定比例进行买入保值。

  在制定套期保值计划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机会错失或持仓过大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风险。

  套期保值计划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严重损失。

  七、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2-17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实现公司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并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障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授信需求的前提下,2012年4月23日,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之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8%,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财务公司89.25%股权,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格力集团持有本公司18.22%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于2012年4月23日召开了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审议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关联董事(朱江洪、董明珠、鲁君四)回避表决,其他五名非关联董事(郭书战、孙蒋涛、朱恒鹏、钱爱民、贺小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1、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12月,工商注册号为“440400000146523”;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8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珠海市石花西路211号”;法定代表人:朱江洪;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股东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为“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策划;其他商务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截至2010年12月31日,格力集团公司的总资产为75,660,701,471.11元,净资产为16,819,240,360.45元,2010年实现净利润4,367,964,095.93元。(注:以上数据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分所审计)

  2、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日,工商注册号码:440400000015068号,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号:L0062H244040001号,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珠海市前山金鸡路901号,法定代表人:董明珠。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货币市场基金,新股申购;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截止公告日,财务公司由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合计89.25%,格力集团持股10.75%。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本充足率为44.59%,净资产收益率9.18%,存贷比(含贴现)53.86%。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2年4月23日,财务公司与格力集团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格力集团在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的金融业务需求,首先通过财务公司进行,财务公司为格力集团提供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主要包括:(1)存款服务;(2)贷款服务;(3)结算服务;(4)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格力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存款应尽量集中在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对格力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放的贷款、提供的担保等的信用余额不得超过格力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合计存款余额。2012年度,财务公司对格力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7 亿元,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三)格力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利率按照同期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格力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为其提供贷款的利率。

  (四)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参照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财务公司对格力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放贷款必须由格力集团提供财务公司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包括存款、股权、土地使用权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抵、质押物。其中:股权质押价格按公允市场价格的50%计算;土地使用权按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价格的70%计算。

  在授信额度内,格力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向财务公司提出授信申请,由财务公司视实际情况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予以审核发放,格力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以投资收益、营业收入、利润偿还到期贷款本息。

  (六)格力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归还。

  (七)财务公司负责保障格力集团存放资金的安全,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若一方出现发生可能危及另一方资金安全隐患的事项,应及时向对方履行告知义务,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九)本协议经财务公司控股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十)本协议生效后一年内有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财务公司运营能力,更大程度上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本次关联交易的影响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本次关联交易中授信有足额抵押,财务公司授信风险可控。在授信额度内由格力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分笔申请,循环使用;财务公司掌握主动,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视情况单笔审核逐笔授信。授信范围主要为格力集团及其下属工业类企业,其中格力集团主要是流动资金需求,授信4亿元。此外工业类企业主要是珠海格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授信3亿元。珠海格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锂电池产业发展平台,力争在五年内将格力新能源建成国内一流的锂电池及材料制造企业。锂离子电池的应用领域非常广,可广泛用于信息产品、电动车辆、电动工具、电动玩具等等区域。由于锂电池项目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享受新能源产业的很多优惠政策,项目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满足国家环保政策的要求,符合格力集团长远发展的目标,贷款风险相对可控。

  二是财务公司业务风险控制。一方面是合规风险控制,财务公司设置了专职合规部门,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对财务公司各项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合同文本是否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事前审查,保证贷款业务的合规进行。二是内部操作风险控制,财务公司对金融服务中的贷款将严格按照银监及人民银行批复的业务范围开展,杜绝超范围经营。财务公司设立了严格的贷款“三查”制度及“审贷分离”制度,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财务公司所有业务均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金融法规,特别是监管机构针对财务公司出台的相关法规,包括“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及各类资产负债监管比例指标等,针对不同的贷款种类,加强内控机制,严格操作规程。同时财务公司在拓展贷款业务时,密切控制存贷款期限结构比例等指标,优先保证公司的流动性支付需求。

  三是该关联交易将有利于实现公司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将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切实可行,有利于实现公司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并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财务公司与格力集团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2-18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力电器于2012年4月23日与河南诚信格力电器市场营销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诚信公司”)《2012年格力产品区域经销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下双方就2012年格力产品在河南区域经销合作进行了约定。具体如下:

  一、 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河南诚信公司在该区域市场有非常好的开拓能力,市场基础好,履约能力强,且格力电器采用经销商向公司预付货款后才能提货的销售模式,因此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2009年5月,格力电器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郭书战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任期至2012年5月。由于郭书战先生在本公司担任董事,并兼任河南诚信公司总经理,因此格力电器与河南诚信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综合考虑消费者的接受能力、渠道的商业利益、竞争对手的价格水平、公司自身的利润等四方面因素,制定全国统一价格。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上述定价原则,与其他区域经销公司保持一致。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及股东的影响

  河南诚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是格力电器的主要经销商,与其他区域经销公司一样,执行格力电器统一的销售政策,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和产品的销售均不依赖于控股股东以及河南诚信公司等关联方。公司与河南诚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对公司本期及未来销售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2年4月,本公司与河南诚信公司签署了《2012年格力产品区域经销合作协议》,协议主要为明确公司与河南诚信公司的长期合作关系,约定对河南诚信公司的2012年度销售总额预计不超过78亿元,产品定价原则是执行本公司全国统一定价策略,合同条件等同于其他独立第三方区域销售公司。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朱恒鹏先生、钱爱民女士和贺小勇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事前进行了认真阅读,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约定对河南诚信公司2012年度销售总额预计不超过78亿元,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产品定价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和公司统一的、一贯的销售政策,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12年4月23日召开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宜,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郭书战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按照深交所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宜超出了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范围,需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按照规定需要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函及独立意见

  3、公司与河南诚信公司签署的《2012年格力产品区域经销合作协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2-19

  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本公司查验了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并审阅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与财务风险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审核,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规定要求。

  具体风险评估说明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8]261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03年4月领取《金融许可证》(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62H244040001),1995年5月29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400000015068)。

  财务公司原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2008年4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批复同意,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5 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3.247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88.31%;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612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0.75%;珠海格力电工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7%,珠海格力新元电子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7%。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明珠,注册地址:珠海市前山金鸡路901号。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包括: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和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3、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间市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货币市场基金、新股申购;14、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科学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公司组织结构。决策系统包含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执行系统包括高级管理层级其下属信贷审查委员会、利率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各业务职能部门。监督反馈系统包括监事会和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的风险控制部门和审计部门。

  

  组织架构图如下:

  ■

  董事会:负责制定财务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保证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公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财务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

  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制定财务公司的具体规章;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风险控制委员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状况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对财务公司跨部门的重大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事项进行协调和处理,审议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总政策、程序。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控制、监督和核查工作。

  业务部门:财务公司的信贷、资金、结算、财务等业务部门包含了财务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业务,在日常工作中直接面对各类风险,是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前线。各业务部门承担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1、充分认识和分析本部门各项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的流程操作,各项内控措施得到有效地落实和执行。

  2、将评估风险与内控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准确、及时上报风险管理部门所要求的日常风险监测报表。

  3、对内控措施的有效性不断进行测试和评估,并向风险管理部门提出操作流程和内控措施改进建议。

  4、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别,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风险控制部:是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有关决策的具体执行部门,是领导和协调财务公司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监督并提示财务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风险,组织与实施对各类风险的预测、监测、分析与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撰写风险评估报告;组织研究和审核财务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审核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办法、标准;组织实施资产风险分类认定工作和真实性检查,负责各类相关报表的编制、报送。

  审计部:是独立于业务层和经营管理层的部门,负责监控财务公司内控,其主要职责是开展稽核审查,对各个部门、岗位和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的稽核检查和监督,包括日常业务稽核和专项稽核,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汇报。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合规风险管理办法》、《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等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票据业务、会计核算、金融统计、信息科技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自查,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合规要求,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处在可控范围之内。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已制定的《格力财务公司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开展业务,做到首先在程序和流程中规定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银监会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财务部及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2、信贷业务控制

  (1)内控制度建设、执行评价

  2011年,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信贷业务。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为配合今年信贷业务的顺利开展,对公司《商业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授信业务事后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信贷部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上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流程》、《代开银行承兑汇票交票流程》、《财务公司承兑管理办法》等新制度。

  (2)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财务公司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财务公司建立和健全了信贷部门和信贷岗位工作职责,信贷部门的岗位设置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财务公司设立审贷委员会,作为信贷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审批及信贷资产的发放由审贷委员会决定。信贷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授信及贷款申请,风险管理部出具风险意见后,报送审贷委员会审批。审议表决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记录存档。

  3、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的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稽核审计部负责财务公司内部稽核业务,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4、信息系统控制

  为能有效地管理网络的安全、故障、性能、配置,并对接入国际互联网实施有效的管理。为防止病毒通过网络进行传播,日前财务公司已购置网络版杀毒软件二套,分别安装在公司局域网和结算网,内部网络划分区域,内网与外网间安装有防火墙。对财务系统计算机密码和用户管理,财务部、结算部做到每位操作人员都有一个操作号,建立《业务处理系统管理办法》,《电子数字证书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管理系统用户。目前集团成员单位启用财务公司网上银行结算系统。为防止发生泄密事件,确保结算网络的安全,均要求通过动态密码卡的方式进行身份识别认证。对用户的创建、变更、删除、用户口令的长度、时效等都有严格规定。对操作员的权限设置采用“必须知道”和“最小授权”原则。目前财务公司使用的业务管理系统为九恒星系统,该系统具有结算、财务、信贷、预算等功能。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11 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资产总额92.99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70.75亿元,累计办理票据贴现120.2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2030万元,净利润1660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一贯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与财务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止201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68.66亿,贷款余额为16.95亿元。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本公司已制定了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以进一步切实保证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同时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保障本公司与格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时的资金安全的承诺函。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公司在格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2011年度内,公司制定了《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综上所述,财务公司 2011年度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 5 号)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 (银监会令 2006 第 8 号)之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2-20

  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办理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贷款业务的风险,维护财务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二条 财务公司成立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贷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财务公司总经理任组长,由副总经理和助理总经理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信贷部部长、风险控制部部长、审计部部长、投资部部长、结算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具体工作由财务公司信贷部负责,办公地点设在财务公司信贷部。

  第三条 “贷款风险”的应急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贷款风险的应急处理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财务公司董事会负责,具体负责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及早预警,及时处置。对贷款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

  (三)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四)防化结合,重在防范。信贷部、风险控制部、审计部等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并从控股股东、集团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监控做到及时有效,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风险的能力。

  第三章 信息与报告

  第四条 建立贷款风险报告制度。报告分为定期不定期两种,均由财务公司信贷部起草,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该报告整理风险评估报告报财务公司董事会。

  第五条 定期报告主要内容为:

  (一)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在财务公司贷、存款时点数;

  (二)格力集团及下属贷款企业经营状况、财务指标;

  (三) 可能对贷款在未来造成影响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四)对以上各项情况的风险分析评估。

  第六条 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在财务公司存、贷款异动,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突发性事件及该事件对财务公司贷款可能造成的影响,财务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第七条 当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贷款出现异常时,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控股股东、集团或监管机构了解信息,整理分析后形成书面报告递交财务公司董事会。对贷款风险,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八条 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贷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

  (一)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在财务公司贷款虽未到期,但已出现欠息情况;

  (二)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在财务贷款出现逾期未还情况;

  (三)格力集团及下属成员单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出现逾期情况;

  (六) 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在财务公司贷款抵质押物评估价值低于贷款本息的情况;

  (七)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八)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违法违规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九)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出现其他可能对财务公司贷款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九条 遇到贷款风险,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组织人员敦促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贷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应当根据贷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第十条 应急处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应急处理小组;

  (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的任务以及应达到的目标;

  (三)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四)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五)财务公司信贷部经过调查,认为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有不具备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财务公司应通过冻结贷款企业账户、追究保证人责任、处置贷款抵质押物等措施保证收回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财务公司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财务公司应视情况暂缓或停止发放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新增贷款,组织回收资金。同时,对未到期的贷款寻求机会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的及时收回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 财务公司与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召开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和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相关负责人共同列席,寻求解决风险的办法,必要时共同起草文件向财务公司控股股东请示,力求将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降到最低,确保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均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 有关部门应根据应急处理方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风险处理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化险措施,积极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第五章 后期处置

  第十四条 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贷款风险平息后,财务公司应重新对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贷款风险进行评估,调整相关信贷政策。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贷款业务的监督,防范产生新的信贷风险。

  第十五条 财务公司信贷部对格力集团及下属企业贷款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做好贷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2-2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八届十三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4月23日在本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小磊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1年度财务报告》

  二、《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201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我们认真地审阅了公司拟定的《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201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所描述符合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总体是规范、完整和有效的。

  五、《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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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