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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赵小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詹艳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伟锋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26,185千元(-54.97%),主要是本公司所持的外汇合约到期结汇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1,761,387千元(-41.92%),主要是本公司年初应收票据背书和到期结算所致;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7,194,910千元(52.56%),主要是本公司一季度客户回款较少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355,607千元(55.09%),主要是本公司一季度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5、预收款项较年初减少3,361,776千元(-45.38%),主要是本公司一季度交付相关产品,冲抵预收款项所致; 6、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446,149千元(-31.27%),主要是本公司一季度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税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1,671,247千元(59.23%),主要是本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中期票据20亿元从非流动负债分类为流动负债所致; 8、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6,761,533千元(255.44%),主要是本公司一季度完成再融资,股本溢价增加所致; 9、营业收入同比减少989,655千元(-4.90%),主要是受主要客户招标推迟影响,机车板块、客车板块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10、管理费用同比增加247,366千元(17.64%),一是本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增加,二是随着本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务量的增加,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机构的折旧及摊销费等费用相应增长; 11、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25,034千元(-44.79%),主要是本公司一季度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2、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同比减少865千元(-89.92%),主要是本公司所持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降幅同比减小所致; 13、投资收益同比减少51,720千元(-54.13%),主要是本公司一季度按照权益法分占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利润减少所致; 14、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38,532千元(68.44%),主要是随着政府补助项目结题,转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15、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147,649千元(-43.64%),主要是非全资子公司一季度净利润同比降低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赤字同比减少1,303,686千元(-18.44%),主要是本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赤字同比增加401,013千元(29.03%),主要是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加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615,900千元(99.90%),主要是本公司一季度通过再融资融入资金87亿元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请详见本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该事项无其他进展情况。 2、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9月1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上述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了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2012年1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事项。2012年2月23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210 号),核准本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南车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96,300 万股A股股票。2012年3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17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控股股东南车集团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就南方汇通重组承诺:将对其持有的南方汇通股权及相应资产进行重组,包括但不限于南车集团取得南方汇通货车业务相关资产;南车集团将在取得南方汇通相应资产后3个月内,向本公司转让上述已取得的货车业务相关资产;转让价格将根据资产评估的结果协商确定;上述资产转让将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2)就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①南车集团承诺南车集团本身、并且南车集团必将通过法律程序使南车集团之全资、控股子企业将来均不从事任何与本公司正在经营的业务有直接竞争的业务;②在符合上述第①项承诺的前提下,如南车集团(包括受南车集团控制的全资、控股或其他关联企业)将来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与本公司的主营产品或服务有可能形成竞争,南车集团同意本公司有权优先收购南车集团与该等产品或服务有关的资产或南车集团在子企业中的全部股权;③在符合上述第①项承诺的前提下,南车集团将来可以在本公司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内开发先进的、盈利水平高的项目,但是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项目成果转让给本公司经营;④如因南车集团未履行其所作出的上述①-③项承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南车集团将赔偿本公司的实际损失。 2011年1月29日,本公司刊发了《关于中国南车集团对南方汇通有关承诺事项的说明》的公告:本公司接到大股东中国南车集团《关于对南方汇通进行重组的有关承诺事项的函》。有关内容如下:1.中国南车集团确定将本公司作为其从事机车、客车、货车、动车组、城轨地铁车辆及重要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修理和租赁,以及轨道交通装备专有技术延伸产业等业务的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2.中国南车集团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通过资产购并、重组等方式,将其持有的南方汇通股权进行处置,并在取得南方汇通相应资产后,向本公司转让取得的货车业务相关资产。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南车集团遵守了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2、有关房屋产权问题的承诺 本公司在拥有的房屋中尚有114项、总建筑面积约为73585.58平方米的房屋尚未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主要是由于石家庄实施「退城进郊」和成都地区城市规划变化的原因,当地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就该等城市规划事项,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出具了《关于中国南车集团石家庄车辆厂厂区规划的情况说明》,指出因城市规划原因不再受理原有无证房屋的规划许可证补办申请;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出具了《关于中国南车集团成都机车车辆厂厂区规划道路的情况说明》,指出按城市未来发展需要,将有两条规划市政道路穿越厂区土地。这部分房屋将按照当地政府要求,暂缓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除上述两家子公司因客观原因部分房产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外,其余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有关石家庄公司搬迁事宜,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11年8月6日和2012年3月17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3、其他承诺 南车集团承诺其持有的于2011年8月18日解禁可上市流通的本公司6,422,914,28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2011年8月18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三年(即自2011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17日)。锁定期内,南车集团持有的该等股份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或转让。 本公司于2012年3月完成了向包括控股股东南车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并于2012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本公司控股股东南车集团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对外转让。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南车集团遵守了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有关财政政策和《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建议2011年度分配预案如下:拟按照每10股派发1.8元(含税)人民币的预案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该分配预案还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小刚 2012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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