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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2-017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8,960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额将发生变化,董事会就《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参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三、关于召集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5月10日(星期四)上午9:30在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3050号紫藤宾馆会议中心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4日(星期五);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于2012年4月29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8,960万股。 上述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将发生变化,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2-01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4日 3、召开时间:2012年5月10日9:30,会期半天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5、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3050号紫藤宾馆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2年5月4日(星期五)15:00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有出席人本人身份证、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2012年5月7日-8日,9:00-11:30,13:00-16:00; 4、股东登记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五、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张屹 孟斯妮 2、电话:021-64303911-217 3、传真:021-64300699 4、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北斗路55号董事会办公室 5、邮编:200245 6、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在本次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下划“√”): ■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进行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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