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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冬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史建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2012年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42.4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10%。主要原因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贴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比上年末增长58.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比上年末增长31.54%,主要是由于公司于2012年3月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亿股募集资金净额15.22亿元以及报告期内盈利所致。 二、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度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比上年末增长166.29%,主要是由于公司于2012年3月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亿股,募集资金净额15.22亿元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比上年末减少63.31%,是由于报告期末利率掉期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预付款项比上年末增长42.8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芜湖、大连、扬州、蚌埠LED产业基地建设预付的工程及设备采购款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比上年末下降33.8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芜湖、大连、扬州LED产业基地采购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完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比上年末减少73.33%,是由于部分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在报告期内还本付息所致。 6、长期借款比上年末增长44.71%,是由于报告期内芜湖、大连LED产业基地建设配套的长期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7、资本公积比上年末增长97.15%,是由于公司于2012年3月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亿股,募集资金净额15.22亿元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长235.9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国内销售增长,应交增值税金额增加从而相应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增长所致。 9、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70.30%,主要是由于近两年来公司的经营规模逐年扩大,地域分布更加分散,以及公司加大高端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的综合影响。 10、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比上年同期增长1,690.78%,但绝对额较小仅为19.30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掉期利率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化所致。 11、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49.59%,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的子公司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得税费暂按25%计提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85.76%,主要是由于上年末应收账款回收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357.02%,主要是由于公司于2012年3月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亿股,募集资金净额15.22亿元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及履行情况 1、本公司与航美广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美广告”)于2012年1月18日签署了《采购与合作框架协议》,合同主要条款包括:(1)在2012年4月底前航美广告向本公司共计采购价格6,000万元左右人民币的户内LED屏;(2)2012年至2014年,本公司保证持续三年以每年不低于2,000万元的费用投放航美广告经营的机场媒体广告或加油站媒体广告;(3)在2012年至2014年,根据航美广告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广告媒体更新需求,航美广告向本公司采购机场户内LED产品用于更新机场媒体设备,总价2.1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在航美广告处投放广告的数额应相应增加,增加的数额以双方最后协商的数额为准。(4)协议的履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上述协议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2012年1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2-04)。 报告期内,该合同实现销售收入1,502.26万元,已收款0万元,期末应收账款1,757.64万元。 2、本公司与北京天旭恒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旭恒源”)于2012年2月28日签署了《战略采购协议》,合同主要条款包括:(1)本公司为天旭恒源提供LED路灯等节能产品,天旭恒源因项目需要向本公司意向采购十万套的LED路灯产品,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95亿元;(2)具体的型号、规格和数量和金额,双方另行签署的购销合同履行;(3)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定合作协议。 详见2012年2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2-06)。 报告期内,该合同实现销售收入337.98万元,已收款395.44万元,期末应收账款0万元。 3、本公司与日本双鸟公司于2012年2月28日签署了《照明业务合作方案》,合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2012-2014年三年双方的交易金额计划达到四千五百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83亿元);(2)本公司将致力于支持双鸟公司在住宅和商业领域的LED照明业务,本公司将拓展生产线,除了LED台灯,还包括球泡灯,吸顶灯,吊灯和灯管。(3)两家公司正合力研发一个新系列的LED照明产品;(4)具体LED照明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数量和金额,将以具体的订单为准;(5)协议的履行期限:2012至2014年三年。 详见2012年3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重大合作协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7)。 报告期内,该合同实现销售收入464.36万元,已收款455.63万元,期末应收账款8.74万元。 4、2012年3月2日,鉴于本公司已与美国沃尔玛公司就本公司LED照明产品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事宜进行了协商,并就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的18个月期间的产品销售计划进行了确认。为此,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与美国Shining Image国际公司(以下简称“Shining Image”)签署了代理采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本公司授予Shining Image独家代理,直接进口(DI)LED产品给美国沃尔玛。Shining Image同意以ETI的FOB单价,从本公司购买最低货值的产品;(2)本公司同意支付Shining Image相当于货值1%的佣金,在本公司收到美国沃尔玛直接进口产品的货款后支付;(3)产品类别:LED球泡灯、LED射灯、LED PAR灯等十九种LED照明产品;(4)最低货值从2012年6月起的18个月不低于4500万美元(约2.83亿元人民币)(5)付款条件:见提单日45天后付款。(5)协议的履行期限:从签署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详见2012年3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2-08)。 报告期内,该合同尚未开始交货。 5、本公司与泰国PEA 能源有限公司及KANTHaWiChit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销售合同》,本公司将向KANTHaWiChit公司销售一批LED路灯产品,合同金额86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411万元)。本合同是为了将ETI的节能照明灯具向泰国电力局进行销售前测试而签署的试验性订单,以期可以在未来几年为泰国电力局提供后续LED路灯的目的。 详见2012年3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2-11)。 报告期内,该合同尚未开始交货。 二、以前年度签订持续至报告期内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1、经2010年8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美国Veeco公司、德国AIXTRON AG公司分别签署70台、30台MOCVD设备的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不超过2.61亿美元,在2011年底之前分批交货;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扬州德豪润达光电有限公司与美国Veeco公司签署30台MOCVD设备的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不超过0.765亿美元,在2011年3月底之前分批交货。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芜湖德豪润达已到货MOCVD设备50台,其中14台已调试完成开始量产,其余设备正处于安装调试过程中。扬州德豪润达陆续到货MOCVD设备30台,正处于安装调试过程中。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经本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6号文《 关于核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2年3月22日完成向8户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5.61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22,245,629.00元,其中:增加股本10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22,245,629.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第410141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583,200,000.00元。 该等非公开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2年4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及上市情况详见2012年4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暨上市报告书》(公告编号:2012-13)。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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