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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2-011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2012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惠州市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公司审慎研究,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2年4月23日至2012年10月22日)。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2012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的内控治理,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80号)等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12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2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2-01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2012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就该议案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2年4月23日至2012年10月22日)。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时,未发现参与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工作的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2-014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2012年4月23日,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18号)核准,于2011年4月2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35万股,取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1,395.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和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983.32万元,其中项目资金为30,228.37万元,超额募集资金7,754.9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1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1〕2-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983.32万元,截止201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304.71万元(扣减银行手续费后净额),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016.44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7,754.95万元,使用项目资金261.4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30,271.5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30,271.59万元。 二、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5月24日,公司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拟使用其余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754.9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该等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就此事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可节省财务费用约100万元。 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本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王龙基、吴栋、樊行健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2年4月23日至2012年10月22日)。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段虎、谭轶铭经认真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1、贵公司拟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计划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 金(未达到募集资金的 10%),使用期限为 6 个月。 2、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 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贵公司承诺: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如果因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进度变化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提前的,公司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 方式自行解决。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3,000 万元人民 币,未超过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募集资金金额的 10%;本次事宜 尚需要经贵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 5、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故同意发行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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