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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康耐特 公告编号:2012-011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2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于2012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费铮翔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肖斐、钟荣世、俞建春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此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713,590.67元,比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5.93%;实现营业利润9,694,117.0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44%;实现利润总额14,049,810.1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57,581.9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0.31%。 此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此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2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五、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943,466.3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94,346.63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750,846.17 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899,965.87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57,792,390.02 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拟提出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1、由于公司正处于规模扩张期,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增加。同时为了提高公司竞争能力,目前公司正在全面建设两大生产基地,积极逐步向眼镜零售布局,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和股东长期利益,公司201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2、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6股,共计3,600万股。 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须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6,000万股增至9,600万股,资本公积余额为221,792,390.0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4,899,965.8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此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实施2011年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将发生变化,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也将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原文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6,000_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000万股。 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9,600_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600万股。 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 此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此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保荐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鉴证报告。 此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鉴证报告。 此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此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2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5月1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王桥路999号中邦商务会所3号楼2楼会议中心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此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刊登的《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康耐特 公告编号:2012-012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4月13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于2012年4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森鑫先生主持,以投票表决方式,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方案: 1、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713,590.67元,比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5.93%;实现营业利润9,694,117.0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44%;实现利润总额14,049,810.1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1.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57,581.9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0.31%。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2011年年度报告无异议,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程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943,466.3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94,346.63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750,846.17 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899,965.87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57,792,390.02 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拟提出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1、由于公司正处于规模扩张期,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增加。同时为了提高公司竞争能力,目前公司正在全面建设两大生产基地,积极逐步向眼镜零售布局,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和股东长期利益,公司201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2、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6股,共计3,600万股。 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须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6,000万股增至9,600万股,资本公积余额为221,792,390.0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4,899,965.8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7、审议《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无异议,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康耐特 公告编号:2012-015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召开会议时间:2012年5月16日上午 9: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王桥路999号中邦商务会所3号楼2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2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12年5月14日前送达公司证券办公室。来信请寄:上海浦东新区川大路555号公司三楼证券办公室,李彩霞收,邮编201299(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2年5月14日9:3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区川大路555号公司三楼证券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21-58598866-1218 传真:021-58598535 联系人:李彩霞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3日 附:1、《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参会登记表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大会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 注:每项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框里打“√”,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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