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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1-013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2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9名,实到表决的董事8名,独立董事高圣平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郑少华先生代表出席。会议发出表表决单9份,收回有效表决单9份。会议由董事长余昱暄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1-015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高伟宾先生、周全红先生、张启华先生共3名,占公司监事会全体总人数100%。本次会议由高伟宾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2-012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4月24日上午(星期二)9: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厅 3、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7日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余昱暄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6,289,02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67%。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周玉娟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156,28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156,28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156,28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156,28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7,558,751.39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24,170,112.96元。 公司拟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18,074,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股份派发现金现金股利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7,229,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70,328,951.39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表决,156,28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156,28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 经表决,156,28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表决,156,28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156,28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与台湾汉钟的日常关联交易 经关联股东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0,283,655股),76,005,36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浙江汉声与台湾汉钟的日常关联交易 经关联股东巴拿马海尔梅斯公司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0,283,655股),76,005,36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与银行签署融资额度及日常业务的议案 为了给公司发展进一步提供资金支持,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同时为了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根据《公司章程》、《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融资与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或美金玖仟伍百万元)的额度内与银行签订融资额度合同,并代表公司向银行办理借款开户及融资等相关事项。前述额度包含子公司融资的额度。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实际需要,审慎决定借款数额。 经表决,156,28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表决,156,28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表决,156,289,022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周玉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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