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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12-016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12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请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吴应宇先生、李东先生和贾叙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根据《公司和子公司高管人员年终经营贡献奖考核方法的规定》、红宝丽字[2007]第45号《薪酬管理制度》和红宝丽字[2009]第37号《关于员工工资的补充规定》,鉴于2011年净利润比上年下降,董事、高管人员2011年年终经营贡献奖也相应下降。经测算,2011年度,高管人员年终效益贡献奖应提取数为206.88万元,董事、高管人员年终效益贡献奖实际提取、分配数额为202.8057万元,比上年下降17.96%。本方案中董事长和兼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董事2011年度绩效考核方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2012年财务预算报告》;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9亿元,同比增长22.52%;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条件,确定2012年经营目标为:实现营业收入19.68亿元,比上年增长15.80%。本报告需提请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鉴于公司正处于由做强向做大发展的重要阶段,考虑到未来业务拓展及发展规模的需要,公司有扩充股本的需要。同时,公司长期坚持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配政策,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2011年度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股东,董事会提议并通过以下分配方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衡审字天衡审字(2012)00793号《审计报告》,201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751,389.4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875,138.94元,尚余43,876,250.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8,380,654.09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82,256,904.55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59,403,160.49元,其中资本公积金266,614,852.38元。 拟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230,844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送红股53,646,168.80元及派发现金红利26,823,084.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01,787,651.35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拟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230,844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214,584,675.20元,转增后尚余资本公积金52,030,177.18元。 转增及送红股后,公司总股本变为536,461,688股。 议案需提请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天衡专字(2012)00342号《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议案需提请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出具了核查报告;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2011年度使用情况出具天衡专字(2012)00340号《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通过了《关于续聘201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请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请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因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意增加注册资本26,823.0844万元,待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再组织实施。本议案需提请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26,823.0844万元,对《公司章程》涉及增加注册资本之第六条和第十八条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本议案需提请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通过了《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提名委员会推荐,聘任张益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张益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通过了《关于南京宝淳化工有限公司更名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将宝淳化工名称更名为“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2年5月16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5日 附件一: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因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用未分配利润送红股,相应增加注册资本26823.0844万元,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增加注册资本之第六条和第十八条进行修订。 一、 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23.0844万元。 现修正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646.1688万元。 二、 原章程 第十八条 公司于1994年采取定向募集设立方式由南京市聚氨酯化工厂整体改制设立。 公司股份总数为26823.084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正为:第十八条 公司于1994年采取定向募集设立方式由南京市聚氨酯化工厂整体改制设立。 公司股份总数为53646.168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附件二:张益军简历 张益军先生:男,1970年8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文化,工程师。1992年7月毕业于上海建筑材料工业学院高分子材料专业,1992年8月至1993年2月,在苏州油毡厂工作;1993年3月至1998年6月,在上海机械进出口公司宜兴联营厂工作;1998年7月至2004年6月,在江苏天音化工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起担任生产副总,2004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德纳(南京)化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2009年1月任德纳天音集团公司副总裁;2011年1月,进入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任生产总监。张益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12-017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4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水明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需经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该方案中董事和兼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董事绩效考核需经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2012年财务预算报告》;该议案需经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需经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报告需经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运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防范了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了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的要求,报告真实、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该议案需经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该议案需经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经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12-018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定于2012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5月16日上午9时30分(星期三); 2、会议地点:南京市高淳县太安路128号;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0日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5、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2012年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8、审议《关于续聘201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大会上述职。 三、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2012 年5月10 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保荐代表人、聘请的律师。 四、参会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5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南京市高淳县太安路128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设在公司投资部内),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五、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县太安路128号 邮政编码:211300 电话:025-57350997 传真:025-57350199 联系人:王玉生 特此通知。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 1、 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 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择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12-019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11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2年5月7日下午15:00-17:00 (星期一)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 2011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芮益民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祖厚先生、独立董事吴应宇先生、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陈三定先生、保荐代表人谢吴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5日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第一次募集资金 根据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28号《关于核准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2.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7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62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0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07年8月30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上发行新股募集的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衡验字(2007)6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第二次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不超过17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1]463号《关于核准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230,8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059,595.0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531,230.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2,528,364.20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1年7月14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上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的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衡验字(2011)05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07年11月10 日,公司制定了《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11月,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 2007年9月25日,公司会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就公司第一次募集资金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8月16日,公司子公司——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会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就公司第二次募集资金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第一次募集资金 公司第一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09.00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次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711.43万元,实际投入“年产5万吨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技术改造”项目14,725.45万元,投入“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1,684.09万元,以超额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651.78万元,利息收入转基本户288.14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5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70.42万元。分账户情况说明如下: (1)以母公司-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21,409.00万元,于2007年8月存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7年12月,公司以募集资金16,8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通过该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项目;2009年8月,根据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将募集资金项目中的“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调整为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并将2,382.44万元项目资金从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至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15.82万元,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1,676.99万元,以超额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651.78万元,利息收入转基本户108.0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70.42万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结余存放于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万元
(2)以子公司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的“年产5万吨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技术改造”项目,通过子公司-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实施,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公司投入的募集资金也实行了专户管理,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07年12月,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收到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的出资款16,800.00万元;如前所述,2009年8月,将2,382.44万元“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资金从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至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495.61万元,实际已投入“年产5万吨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技术改造”项目14,725.45万元,投入“技术中心技术改造” 项目7.10万元,利息收入转基本户180.14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48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项目已于2010年5月竣工投产。 2、第二次募集资金 公司第二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252.84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次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33.21万元,实际投入“年产6万吨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技术改造”项目3,466.21万元(其中拨付铺底流动资金2,598.68万元),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1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819.66万元。分账户情况说明如下: (1)以母公司-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23,252.84万元,于2011年7月存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1年8月,公司以募集资金23,252.84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增资,通过该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项目;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 (2)以子公司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的“年产6万吨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技术改造”项目,通过子公司-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实施,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公司投入的募集资金也实行专户管理,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会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8月,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收到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的出资款23,252.84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33.21万元,实际投入“年产6万吨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技术改造”项目3,466.21万元(其中拨付铺底流动资金2,598.68万元),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1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819.66万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结余存放于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第一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第二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详见附件 (三)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2011年度无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无先期投入。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1年9月将第二次募集资金中的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主营业务所需流动资金,该笔资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自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后足额归还。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3日 附件: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1、首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第一次):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实际已投入项目建设资金3,717.6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684.09万元,以自有资金投入2,033.57万元。 2、第二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非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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