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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2-02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董事局主席吴爱存先生、财务总监杨光辉先生及财务部长李晓萍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2011年12月,本公司收购珠海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珠海航务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股权交易为本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港集团之间的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本报告期对上年同期数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财务状况变动超过30%以及重大金额变动的项目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1、本期应收股利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电力开发集团3月份收到广珠公司分红款8194.18万元所致。 2、本期其他应收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高栏商业中心预付工程前期款及其他公司运营增加款项所致。 3、本期长期股权投资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投入神华粤电煤炭码头资本金18,000万元,以及计入联营企业投资损益影响所致。 4、本期预收账款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珠海港物流公司预收贸易货款引起。 5、本期应付利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公司债2011年度利息及手续费3400万元所致。 6、本期长期借款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风能公司3月份向进出口银行借入长期借款13858.35万元、商业中心向交通银行贷款3300万元所致。 7、本期短期借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股份公司偿还光大银行4900万元贷款所致。 8、本期其他应付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港通公司归还珠海港控股集团往来款3600万元所致。 2、经营成果
1、本期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风能公司本年投入运营、云浮新港本年纳入合并范围增加收入及珠海港物流公司贸易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2、本期营业成本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对应营业收入增长原因,成本相应增长所致。 3、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对应营业收入增长原因,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长。 4、本期财务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对比同期增加公司5亿元债券利息及增加银行贷款1.23亿元的利息引起。 5、本期资产减值损失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其他应收款余额增加引起相应的坏账准备增加。 6、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投资公司持有股票受市场公允价值波动影响。 7、本期投资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参股企业复材亏损增加所致。 8、本期营业外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风能公司收到政府专项补助款163万元所致。 9、本期利润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上述收支影响,同比增加了财务费用及云浮新港运营亏损。 10、本期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述收支影响利润总额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2012年一季度公司主要资产运营情况: (1)2012年第一季度,公司港口物流综合服务板块及配套商贸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9417万元、利润 347万元。 (2)中化格力港务有限公司、中化格力仓储有限公司(公司2011年收购100%股权的珠海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要参股子公司,珠海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工商变更手续于2012年2月16日完成),两家公司拟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为一家公司并更名为“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末两家公司合并的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主要从事石化公用码头经营和成品油仓储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4580万元、实现净利润1460 万元。公司按45%的持股比例获取投资收益657万元。 (3)云浮新港港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码头货物装卸、驳运业务,公司2011年收购其71.63%股权并于当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工商变更手续于2012年1月18日完成。2012年一季度其通过提高港口装卸效率、改善港口通关环境吸引客户,实现货物吞吐总量35.25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24%;营业收入1289.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14%;但因较上年同期借款总额增加和利率上调等因素影响,财务成本增加,加之摊销公允价值增值部分,一季度亏损669万元。 (4)珠海富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正式投入运营,当期运营情况良好,实现营业收入1634万元,净利润1078万元。 2、根据公司2011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0年2月24日与中化实业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关于合作建设珠海港高栏港区30万吨级油码头、300万立方米储运设施及输油管线项目框架协议书》,在广东省珠海高栏港铁炉湾合作建设原油、成品油码头及储运设施,报告期内,双方按协议约定推进该合作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3、根据公司2011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与广州发展煤炭投资有限公司、新加坡万邦集团、华润电力物流(天津)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大型干散货码头仓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已于2011年7月24日正式签署,并迅速推进具体合作事项,经2011年9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与广州发展煤炭投资有限公司、IMC Coal Logistics Pte.Ltd、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珠海港达海港务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合同》,2011年9月14日,协议正式签署。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与合作各方共同设立珠海港达海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项目公司40%股权比例,需出资2000万元。2012年2月1日,该项目公司已设立完成。 4、根据公司201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1年12月15日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合资合同》,设立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公司名称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登记为准),共同投资建设、运营珠海市范围内管道天然气业务的相关产业项目的报批、可行性研究及获取相关特许经营权等前期工作。公司持有项目公司65%股权。截止本报告公告日,项目公司尚未设立完成。 5、根据公司201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1年12月15日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中海油珠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同》,设立中海油珠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公司名称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登记为准),共同推进投资建设、运营珠海市范围内管道天然气业务相关项目的报批、可行性研究及获取相关特许经营权等前期工作。公司持有项目公司35%股权。截止本报告公告日,项目公司尚未设立完成。 6、珠海发电厂5、6号机组进展情况: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投资主体负责开展前期工作。目前该项目上报待核准阶段。 7、电力集团投资参股3%的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广东珠海液化天然气接收和站及管线项目一期工程进展顺利。 8、公司持股25%的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参与的高栏港热电联产项目,报告期内全面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地基处理工程的招标工作已完成,主机设备招标、设计等工作正在推进中。 9、报告期内,深圳市珠港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目前的1030万元减至200万元,目前正在进行资产处置前的评估工作。 10、2012年2月3日,公司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三期项目资本金人民币18000万元。至此,公司对神华粤电珠海港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已全部完成,总计人民币39000万元,公司持有其30%股权。 1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局决议以现金方式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金为1650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 1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局决议全资企业珠海港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100万元转增实收资本100万元,使其注册资本由9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13、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参股15%的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也尚未形成2011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14、2012年2月22日,电力集团、广珠公司拟与前山电厂共同签署《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对原转让合同第3条“转让合同价款支付原则”进行修订。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刊登于2012年2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报告期内,该协议已签署。 15、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公司债2011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期间的利息3400万元。 16、2012年3月13日,公司参股50%的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收到可口可乐公司关于“装瓶商合同”的函件,明确对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装瓶商合同”的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 17、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投资建造的5000HP大马力回转拖轮已于2012年4月24日交付使用。 18、根据公司2009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富华风能公司以高栏岛风电场项目向建设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期限15年,金额3.1亿元的基本建设贷款,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至该项目正式并网发电,并网发电后至贷款到期期间由电力集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应借款和担保合同已于2010年1月签署,实际仅放款额2600万元,2012年4月13日,富华风能公司提前归还建设银行珠海分行的上述借款,同时终止借款合同及公司与电力集团承担的相应担保责任。 19、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间接持股10%的珠海发电厂1-4号机组尚未明确2011年度分红事项。公司将继续跟进推动有关进程。 20、报告期内,参股企业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搬迁所得税的工作尚未完成。 21、经公司201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申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A股)并上市,目前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22、公司2011年7月2日发布《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将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持有公司的23,407,041股股份、及纺织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冠华轻纺总公司持有公司的6,468,000股股份,合计29,875,0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66%)无偿划转给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已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核。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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