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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倪开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比期初增长92.15%,主要系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2、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100%,主要系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3、预付账款比期初增长40.55%,主要系公司采购设备、预付采购原材料款所致; 4、开发支出比期初增长100%,主要系增加研发费用投入所致; 5、交易性金融负债比期初增长100%,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远期外汇套期保值所致; 6、应付票据比期初增长210.33%,主要系公司票据融资所致; 7、预收款项比期初减少48.64%,主要系减少预收客户货款所致; 8、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73.94%,主要系公司投入资产增加导致可抵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9、应付利息比期初增长50.30%,主要系计提利息增加所致; 10、长期借款比期初增长275.00%,主要系子公司增加电站贷款所致; 11、应付债券比期初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12、长期应付款比期初增长63.55%,主要系子公司增加融资租赁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长99.89%,主要系当期应缴纳增值税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50.63%,主要系减少展会费、广告费等销售费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126.95%,主要系欧元汇率上升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162.74%,主要系减少坏账准备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远期外汇套期保值所致; 6、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远期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到期所致; 7、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96.84%,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76.94%,主要系公司慈善捐赠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0.94%,主要系采购原材料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77,649.79%,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和发行公司债券增加所致; 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4.39%,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包括:第一,公司海外电站合作方客户的应收账款能否收回以及何时收回存在不确定性;第二,公司组件销售往海外电站合作方客户的收入金额及相应的销售毛利,未能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意见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会计师事务所是针对公司海外合作开发光伏电站这一业务模式所存在的问题而出具了保留意见。 本公司针对上述两点事项拟采用的改善措施如下: 一、由于欧债危机对电站项目融资造成的影响,公司的电站客户相应延长了组件款账期,公司确实出现了较大应收账款情况。针对该情况,公司对该部分客户制定了应收账款的回收计划,并在协商后已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公司拟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其中包括:第一,加强应收账款内部管控,强化企业资金风险意识;第二,针对不同客户,选择适当的货款结算方式;第三,制定合理有效的信用政策,并形成专项小组加以落实。 二、由于公司2011年探索性的进行了海外电站项目的合作开发,未充分考虑到与合作方客户相关的组件收入确认的财务处理因素。现针对公司2011年海外电站合作经营模式的上述问题情况,公司将通过委派专人监督海外电站项目,加快相关电站工程建设进度。通过尽快将既有模式的海外电站项目建设完成并转让,来回收电站投资资金及组件销售款。进而确定该部分收入及毛利。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改善措施将有效的解决海外电站合作方客户的应收账款回收及组件销售收入确认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对海外合作开发电站经营模式下的管理与控制。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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