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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邱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冷雪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赖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唐小海等28位在公司任职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2010年12月31日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在2011年、2012年的上市流通数量为公司上市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乘以公司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如果为负数或者零,当年上市流通的股份为零),自2013年1月1日起,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全部上市流通。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注1] 2011年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公布了新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并于2011年3月1日开始实行。公司按照新版GMP的相关规定对安装工程进行相应调整,为了确保安装质量满足工艺及法规要求,部分设备由原定的国产设备更换进口设备,抗感染及特色专科用药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局部按照欧盟标准进行建设,质量标准进一步提升。此外,该项目建成后实际产能比最初设计产能有大幅度提升。因此,截止2012年3月31日该募投项目已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2] 2010年9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制剂)建设地址变更的议案》,该议案于2010年11月23日获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本着符合新版 GMP各项要求的原则,拟对原募投项目“抗感染及特色专科用药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制剂部分建设地址由重庆市长寿化工园区迁至重庆市南岸区茶园工业园区,并加大投入,即由原来的四条生产线六个产品,增加到六条生产线八个产品及未来新增产品,原有制剂项目的建筑面积由5000平方米增加为37400平方米。新的制剂建设项目为:抗感染及特色专科用药制剂产业化生产基地(茶园)一期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22,500.00万元(项目建设及土地购置17,400.00万元,配套流动资金5,100.00万元),其中:公司自筹17,974.52万元,原募投项目制剂建设部分4,525.48万元。截止2012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实际累计投入4,038.92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前期费用237.67万元;使用自筹资金3,801.25万元,主要系支付购置土地款3,704.54万元。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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