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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101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2,598.87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预先投入信息设备用中大功率不间断电源产业升级项目1,728.86万元;预先投入工业动力用节能型不间断电源产业化项目811.51万元;预先投入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58.50万元。上述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审(2010)专字第020306 号鉴证报告予以鉴证。 公司于2010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表示明确同意,以上事项于2010年3月31日公告,并于2010年4月28日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598.87万元自筹资金的置换工作。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1: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三个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说明2:上述利息收入净额198.03万元系信息设备用中大功率不间断电源产业升级项目和工业动力用节能型不间断电源产业化项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金峰开发区分理处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61080100100059286)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3,707.00万元与超募资金一起存放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隆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7500120540001054)内,无法划分,故此项未单独计算其所产生的利息收入金额。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关于公司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中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因房产价格上涨导致未能按原投资计划方案进行,取消了部份高价位地域的房产购买计划而采取租赁的方式; (二)为了加强公司的信息网络平台建设,2010年9月,公司启动了ORACLE EBS ERP软件系统的实施计划,根据公司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实施步骤要求,取消了公司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原计划实施的“管理软件及实施费用”项目的实施。 虽然这些资金没有投入、但因为采用了相应的其它方法,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络建设正常进行,销售能力和销售结果仍然稳步增长。 五、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减轻财务负担,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3,102,425.68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到帐超过一年。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建设完成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13,102,425.68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进行的调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科华恒盛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3,102,425.68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科华恒盛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基于上述核查,本保荐机构同意科华恒盛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2-008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201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11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举行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将于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成辉先生、独立董事汤金木先生、公司副总裁吴建文先生、财务总监吕永明先生、保荐代表人黄峥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 2012-009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4月24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林晓浙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林晓浙女士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裁职务。林晓浙女士辞职后,将离开公司并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林晓浙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2012年4月24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总裁陈成辉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对林晓浙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2-010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2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2年5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 (三)召开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5号北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出席对象: 1、凡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董事、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8、 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许顺孝、陈善昂、汤金木将在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2年5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2年5月16日(星期三)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5号北楼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008 传真:0592-516399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超 联系电话:0592-5160516 特此通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09]1410号文“关于核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1,9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27.35元。截至2010年1月7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53,33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428.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904.36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7日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GF字第020002号”《验资报告》审验。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本公司已将发行费用中的非直接相关费用335.02万元转入当期损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2011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291.99万元,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438.52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8,834.95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置换日后募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金额13,044.91万元,其中:(1)1500.00万元系对信息设备用中大功率不间断电源产业升级项目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2010年本公司共计投入800.00万元,2011年本公司共计投入700.00万元;(2)1000.00万元系对工业动力用节能型不间断电源产业化项目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 2011年本公司共计投入1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2月25日经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管理制度》(修订本)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分别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隆支行以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金峰开发区分理处、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隆支行8750012054000105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金峰开发区分理处161080100100059286、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开设账号为162030100100155427的募集资金专户。其中账号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隆支行87500120540001054的专户,仅用于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账号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金峰开发区分理处161080100100059286的专户,仅用于信息设备用中大功率不间断电源产业升级项目和工业动力用节能型不间断电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账号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专户162030100100155427,仅用于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及备案情况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1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0年3月29日,公司以25,988,678.20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核,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本次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1年5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904.36万元的9.82%),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且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使用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实施的意见。本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将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转至本公司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隆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并于2011年11月15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隆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0年7月9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 1,511.88万元购买经营用地及其地上附着物,项目实施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均发表了同意使用超募资金的意见。针对该事宜,本公司已发布“2010-030号《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公告》”进行披露。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购买经营用地及其地上附着物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14.38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2.50万元,系为购买经营用地及其地上附着物所支付的评估费。 2、2010年11月17日,本公司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 5,150.34万元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项目实施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使用超募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事项无异议。针对该事宜,本公司已发布“2010-052号《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告》”进行披露。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投资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91.82万元。 3、201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2,713.40万元投资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项目实施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使用超募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事项无异议。针对该事宜,本公司已发“2010-053号《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的公告》”进行披露。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投资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54.31万元。 4、201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4,507.00万元投资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项目实施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使用超募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事项无异议。针对该事宜,本公司已发布“2010-054号《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的公告》”进行披露。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投资建设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21.33万元。 5、201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4,660.00万元投资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项目实施归属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使用超募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事项无异议。针对该事宜,本公司已发布“2010-055号《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的公告》”进行披露。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投资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26.14万元。 6、201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用于建设“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7,852.81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新能源)用于建设“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使用超募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事项无异议。针对该事宜,本公司已发布“2011-012号《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用于建设“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告》”进行披露。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投资建设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86.76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1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1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情况 2011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1 年度,本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 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注2:承诺投资项目实现效益说明 (1)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设备用中大功率不间断电源产业升级项目”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本项目建设期为1年,第2年为生产期,达到生产能力70%;第3年开始达产,达到生产能力100%。本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信息设备用中大功率UPS14,000台套,新增销售收入25,000万元(含税),年税后利润2,356.46万元。本项目在2010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与招股说明书中同一口径计算,2011年预计新增产量11,900台套、新增销售收入21,250万元(含税)和税后利润2,002.99万元(其中:2011年1-6月按达产产能70%的一半计算,2011年1-6月预计新增产量4900台套、新增销售收入8,750万元(含税)和税后利润824.76万元;2011年7-12月按达产产能100%的一半计算,2011年7-12月预计新增产量7000台套、新增销售收入12,500万元(含税)和税后利润1,178.23万元。);2011年度中大功率不间断电源产品同比实际新增销售收入23,658.87万元(含税),实际新增税后利润2,403.51万元,超过预计收益。 (2)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工业动力用节能型不间断电源产业化项目”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本项目建设期为 1 年, 第 2 年为生产期, 达到生产能力 70; 第 3 年开始达产,达到生产能力 100%。本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年产工业动力用节能型UPS 1400台套,新增年销售收入19,000万元(含税),新增年税后利润1,853.66万元。本项目在201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与招股说明书中同一口径, 2011年3-12月按达产产能70%的10/12计算,2011年3-12月预计新增产量817台套、新增销售收入11,083.33万元(含税)和税后利润1,081.30万元; 2011年3-12月工业动力用节能型不间断电源产品同比实际新增销售收入4,535.72万元(含税),实际新增税后利润1,093.65万元,达到预计收益。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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